重磅!北京新房将强制上保险 房屋缺陷业主可索赔

[休闲] 时间:2024-04-26 07:55:1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7次

  近日,重磅制上北京住建委等三部门联合制订的北京保险《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管理办法》显示,新房未来北京新建住宅工程项目都将强制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将强

  何为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使用英文简写IDI)?其实施是房屋否会影响消费者的购房成本?搜狐智库就此连线了相关专家。专家表示,缺陷强制投保IDI能够有效的业主通过市场力量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让消费者在房屋遇到质量缺陷时得到有效保障。可索目前IDI保险已在上海深圳多地进行试点,重磅制上该保费会转嫁给消费者,北京保险但分摊后数量并不大。新房

  专家还表示,将强未来IDI保险在全国铺开后,房屋保守估计保费规模超400亿。缺陷未来IDI险种不再局限于住宅市场,业主涉及大型基建或公共基础设施的项目都可以应用IDI险种,但保险公司需提高其服务及管理风险的能力。

  《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编制《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告知书》,内容包括保险范围、保险期间、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理赔流程、负责保险理赔工作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等。保险告知书将作为保险合同的附件,在业主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同《房屋建筑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一并交付业主。

  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险主要覆盖两类质量潜在缺陷,一是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主要包括整体或局部倒塌、地基产生超出设计规范允许的不均匀沉等6钟缺陷。还有一类是保温和防水工程缺陷,主要包括围护结构的保温工程渗漏、地下、屋面、厕浴间防水渗漏等四种渗漏情况。

  理赔方面,《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在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险期间内发现工程存在保险范围内的质量缺陷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收到索赔申请后,应当在二日内派员现场勘查。保险公司应当在收到业主索赔申请后的七日内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做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业主。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自与建设单位达成赔偿协议之日起七日内履行维修或赔偿义务。

  以下附历年关于工程质量保险的推进步伐:

  2005年,原建设部与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的意见》,正式提出在我国建立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2012年,上海市探索将保险机制引入工程质量风险管理体系,并试点推 行住宅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

  2016年,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本市推进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 见》,正式在上海市推行住宅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实施范围为全市保障性住宅工程和浦东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宅工程,并规定前述范围的住宅工程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应当将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列为土地出让条件。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总体要求。在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方面,在政府投资工程及装配式建筑领域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在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推动发展工程质量保险。

  作为《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执行保障,2017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印发《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北京、上海、江苏等8省(市)以及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

  同年8月,住建部印发《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将上海、江苏、浙江等9省(市)作为工程质量保险的试点省份。

  2019年3月上海发布实施意见强制要求全市保障性住宅和商品住宅工程中推行IDI。(综合搜狐智库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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