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重庆女子高空抛摔3岁幼子:或不承担刑事责任

[综合] 时间:2024-04-24 09:00:1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47次

  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 多点看法

  [#律师谈重庆女子高空抛摔3岁幼子#:或不承担刑事责任]4月1日7点左右,律师重庆一女子何某在22楼家中突发躁狂,谈重持菜刀将其婆婆砍伤后,庆女将3岁幼子从窗户抛下坠地身亡。高空从目前掌握的抛摔信息来看,该女子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岁幼有传闻称该女子近期精神行为异常,承担于是刑事可能有人要问该女子是否会因为患有精神类疾病而免除形式处罚?

  河南万翔律师事务所杨祎楠律师称,事实上法律并不是责任对所有精神病人犯罪一刀切不处罚,而是律师在具体案件中严格鉴定刑事责任能力,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可知,谈重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庆女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高空时候造成危害结果,2。抛摔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岁幼。因此,该女子是否负刑事责任,还要看其在犯案时是否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而且还要经过司法程序确认,而并非只要其系精神病人就一律不负刑事责任。@多点看法

责任编辑:张迪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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