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时尚] 时间:2024-03-28 22:11:0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79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常州车灯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星宇并对其内容的股份公司关于股份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有限

  一、回购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5月4日,实施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结果暨股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份变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常州车灯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的星宇上限为人民币150.00元/股(含150.00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股份公司关于股份公告150%),本次回购股份的有限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回购《星宇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2)。

  2023年4月20日,实施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果暨股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85,679,419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1,646,2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312,436,522.20元(含税)。

  根据回购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故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由不超过15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48.9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0)。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3年5月1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5月11日披露了《星宇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2、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69,658股,占公司总股本285,679,419股的比例为0.304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5.82元/股,最低价为105.3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27,744.02元(含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5月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2)。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869,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44%。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869,658股,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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