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委加码 陈明通赞成退将终身管制赴陆

[焦点] 时间:2024-03-29 13:39:4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88次
陆委会主委陈明通今到内政委员会备询。绿委陆(中评社 倪鸿祥摄)
  中评社台北5月23日电(记者 倪鸿祥)“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审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加码将终原规定退将、陈明成退退休高官管制赴陆参加政治活动15年,通赞因民进党“立委”提修正动议改为限制终身,身管遭中国国民党“立委”反对,制赴最后决定先过初审,绿委陆送院会讨论前交朝野协商进一步讨论。加码将终  陆委会副主委陈明祺今天下午在陆委会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尊重“立院”议事程序与安排。陈明成退  今天下午通过的通赞两岸条例第9条之3条文,明定曾任国防、身管外交、制赴大陆事务或与“国家安全”相关机关的绿委陆政务副首长或中将以上人员,或情报机关首长,加码将终不得参与大陆地区党务、陈明成退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团体在大陆地区举办的庆典或活动,而有妨害“国家”尊严的行为,如向象征大陆地区政权的旗、徽、歌等行礼、歌颂或其他类似行为。  “行政院”草案版本原规定15年内不得参与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团体在大陆地区举办的庆典或活动,但民进党“立委”李俊俋认为,妨害“国家”尊严的行为,无论退休多久都不应该发生,因此提修正动议,取消15年的规定,一旦取消即变成永久限制,当时出席的陆委会主委陈明通表态支持。  不过,国民党“立委”林为洲认为退役、退休15年根本已不可能接触机密,也不具任何代表性,规定不应如此严苛,蓝绿坚持不下,后来决定交朝野协商再进一步讨论。  有关罚则部分,依“行政院”版草案,若退役、退休15年内赴陆参加政治相关活动,可由原服务机关视情节停止领受10%至100%之月退给与5年,情节重大者得剥夺月退给与,已支领者应追回之,而若是未领取月退休给与者,则由原服务机关处50万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林为洲也质疑处罚过严,因此也是一并保留送朝野协商。  初审通过的版本也规定,违反规定者除剥夺退休给与及罚锾,曾领取的奖章、勋章、执照、证书等均应予以追缴注销,但服务奖章、忠勤勋章及其证书不在此限。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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