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探索 >着草峯煽投白票 廉署指境外亦违法 正文

着草峯煽投白票 廉署指境外亦违法

[探索] 时间:2024-04-19 01:04:0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70次
中评社北京10月31日电/据文汇报报道,着草2021年立法会换届选举昨日正式进入提名期,峯煽法畏罪潜逃澳洲的投白前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前晚在facebook发文提出所谓“如水计划”,企图煽动市民“总动员投白票”,票廉“以反制不义的境外选举制度”云云。廉政公署昨日发表声明表示,亦违任何人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着草即属非法行为,峯煽法不论该行为是投白在香港境内或在其他地方作出。廉署已要求相关社交媒体平台或网站移除违法内容,票廉又呼吁市民切勿参与不法呼吁或转载相关违法内容。境外  许智峯前晚在facebook发文提出所谓的亦违“如水计划”,煽动市民在今年立法会选举“总动员投白票”,着草以“反制不义的峯煽法选举制度”,展现“人民对暴政的投白坚决反抗”云云。  他声称,动员在选举中投白票是“切实可行的反抗”,并提及“投白票”计划的两个目标,分别是令今次立法会选举成为香港史上白票数字最高的一次立法机关选举,及令地区直选中,整体白票票数高于整体当选人的票数。  若定罪可判囚3年罚款20万  廉署于本月初表示,为维护12月举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及明年3月的行政长官选举的公平廉洁,已成立一个由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人员组成的内部跨部门工作小组,共同制订全面的行动计划。执法上,廉署称除了“雷厉打击”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的罪行外,亦采取预防与介入的策略,要求社交媒体平台或网站删除可能构成操控或破坏选举的罪行的内容,例如“故意妨碍或阻止另一人在选举中投票”及“在选举期间公开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投白票或投无效票”。  许智峯发文后约12小时,廉署发表声明,表示留意到有人在互联网呼吁市民于该选举中投白票。廉署提醒市民,任何人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即属非法行为,干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27A条,可判处监禁3年及罚款20万元。  廉署表示,根据《条例》,公开活动包括向公众作出的任何形式的通讯,以及向公众分发或传布任何材料。《条例》适用于一切与选举有关的行为,不论该行为是在香港境内或在其他地方作出。  廉署强调,必定会严正执法,打击操控或破坏选举的行为,并已要求相关社交媒体平台或网站移除违法内容,又呼吁市民严守法规,切勿参与不法呼吁或转载相关违法内容,共同维护选举廉洁公平。

(责任编辑:热点)

    相关内容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