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末尾附上了已经核实到的矿难被瞒报死亡名单,时间跨度从2007年一直到2022年,年条可直到如今才得以“重见天日”。人命15年间这17条人命就这么轻易地被“捂住了”。背后如果不是恶性媒体的曝光,不知道精诚矿业又要欺上瞒下、漠视生命多久?
这些矿难事故的瞒报,都是以“私了”解决的。在某些人看来,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工人死亡后,“私了”和“瞒报”似乎是一个“三赢”的方式:家属可以拿到赔偿金,企业及负责人可以免除处罚,监管部门少了本该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然而这样的“三全其美”,非但为国法所不容,更会使企业和个人产生侥幸心理忽视安全生产,导致更多悲剧的发生,陷入恶性循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肃查处瞒报事故行为,坚决遏制特重大事故发生的通报》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国家监察部则进一步强调要“加大对瞒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严惩瞒报事故责任人”。
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被瞒报,而瞒报的难道只是死亡数字吗?公众期待公开的真相和彻底的追责,还和谐社会一个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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