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务实合作项目清单(附件二全文)

[焦点] 时间:2024-04-18 13:01:5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47次

    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

    

    务实合作项目清单

    

    (共369项)

    

    2023年10月18日

    

    

      一、一带一路双边合作文件类

    

      (一)中国政府与洪都拉斯签署共建“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第届与阿根廷、国际高峰毛里塔尼亚、合作合作格鲁吉亚、论坛塞尔维亚、项目埃及等国政府签署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的清单全文合作规划或行动计划。

    

      (二)中国共产党与老挝人民革命党签署关于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的附件行动计划(2024-2028)。

    

      (三)中国政府和柬埔寨政府签署关于构建新时代中柬命运共同体的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24-2028)。

    

      (四)中国政府与匈牙利政府签署共建“一带一路”优先合作项目清单(第二轮)。第届

    

      (五)中国政府与伊朗政府签署加强中欧班列过境伊朗合作的国际高峰谅解备忘录,与哈萨克斯坦政府签署深化中欧班列跨里海运输国际路线发展的合作合作谅解备忘录。

    

      (六)中国政府与阿根廷政府签署延长两国政府间关于经济合作与协调战略对话机制有效期的论坛协议,与哈萨克斯坦政府签署发展中欧班列跨里海国际运输路线的项目协定。

    

      (七)中国政府与洪都拉斯、清单全文印度尼西亚、阿联酋等国政府签署关于科技创新的合作文件。

    

      (八)中国政府与哈萨克斯坦、蒙古国等国政府签署国际道路运输协定,与巴基斯坦政府签署关于深化公路技术合作的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

    

      (九)中国政府与尼加拉瓜政府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及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与厄瓜多尔、塞尔维亚等国政府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与白俄罗斯政府签署服务贸易与投资协定,与土库曼斯坦政府签署绿色发展、数字经济领域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十)中国政府与哈萨克斯坦政府签署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与乌兹别克斯坦政府签署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十一)中国国家监委与古巴总审计署、埃及行政监察署、柬埔寨反腐败委员会、印度尼西亚反腐败委员会、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签署反腐败领域合作文件。

    

      (十二)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赞比亚财政与国家规划部签署共同加快编制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的谅解备忘录,与巴基斯坦计划发展和特别任务部签署在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建立专家交流机制的谅解备忘录,与塞尔维亚经济部签署关于开展经济发展政策领域交流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十三)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柬埔寨王国发展理事会签署共同推动中柬产能与投资合作第三轮重点项目的谅解备忘录,与希腊发展部签署关于重点领域2023—2025年合作框架计划。

    

      (十四)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阿塞拜疆经济部,委内瑞拉人民政权经济、财政和外贸部,匈牙利外交和对外经济部,塞尔维亚经济部,智利有关部门签署关于加强产业投资合作的文件。

    

      (十五)中国科技部与阿根廷科学技术创新部签署在中拉可持续粮食创新中心框架下的合作谅解备忘录。

    

      (十六)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塞内加尔新闻、电信和数字经济部,乌兹别克斯坦数字技术部,阿尔及利亚邮电部,突尼斯通信技术部,伊朗通信和信息技术部,菲律宾信息和通讯技术部签署数字和信息通信领域的合作文件。

    

      (十七)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匈牙利经济发展部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与印度尼西亚工业部签署关于工业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十八)中国生态环境部与伊朗环境部、白俄罗斯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部、巴基斯坦计划发展和特别任务部签署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合作文件。

    

      (十九)中国交通运输部与塔吉克斯坦交通部签署关于深化国际道路运输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与新加坡交通部签署未来出行合作领域的谅解备忘录,与蒙古国交通运输发展部签署关于两国国际道路运输协定的议定书。

    

      (二十)中国商务部与阿根廷外交、国际贸易和宗教事务部,尼加拉瓜发展、工业和贸易部签署建立贸易畅通工作组的谅解备忘录,与乌拉圭外交部签署建立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组的谅解备忘录,与科威特直接投资促进署签署自由区和经济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与伊朗工业、矿业和贸易部签署加强贸易促进合作的备忘录。

    

      (二十一)中国商务部与菲律宾贸易与工业部、印度尼西亚经济统筹部签署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与巴巴多斯环境、国家美化、蓝色和绿色经济部签署关于深化蓝色经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与柬埔寨王国发展理事会签署关于绿色发展领域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与南非电力部签署关于推动新能源电力投资合作的框架协议。

    

      (二十二)中国商务部与新加坡贸易及工业部签署关于宣布实质性完成两国自由贸易协定升级后续谈判的谅解备忘录,与塞尔维亚国内和对外贸易部签署关于启动两国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谅解备忘录,与白俄罗斯经济部签署关于两国服务贸易与投资协定谈判进展的谅解备忘录。

    

      (二十三)中国人民银行与塞尔维亚国家银行签署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与阿联酋中央银行签署加强数字货币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与印度尼西亚中央银行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二十四)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与印度尼西亚海洋与投资统筹部、努山塔拉新首都管理局签署关于印尼新首都规划经验交流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国商务部、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印度尼西亚海洋与投资统筹部签署深入推进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二十五)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关于支持中资企业跨境融资和推动香港债券市场发展的谅解备忘录。

    

      (二十六)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沙特、阿曼、蒙古国、老挝、柬埔寨等国卫生部门签署卫生健康领域的合作谅解备忘录。

    

      (二十七)中国国家能源局与哈萨克斯坦能源部、阿塞拜疆能源部签署合作文件,与古巴能源矿产部签署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二十八)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与委内瑞拉自由竞争促进保护局签署竞争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哈萨克斯坦国家标准化和计量院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二十九)中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新加坡卫生部签署中医药合作计划书(2023-2027)。

    

      (三十)中国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与埃及、巴基斯坦、缅甸等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官方媒体签署合作文件。

    

      (三十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塞尔维亚财政部、印度尼西亚国家电力公司、乌兹别克斯坦阿萨卡银行、哈萨克斯坦开发银行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三十二)中国银行与阿布扎比第一银行签署数字货币合作备忘录,与沙特国际电力和水务公司签署全球战略合作备忘录。中国工商银行与匈牙利经济发展部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二、与国际和地区组织合作文件类

    

      (一)中国政府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续签关于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协议及其延期补充协议。

    

      (二)中国政府与东盟达成关于进一步深化经贸合作工作计划的中期审议报告。

    

      (三)中国交通运输部与联合国签署推动可持续交通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合作谅解备忘录。

    

      (四)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际竹藤组织、全球能源互联网组织等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

    

      (五)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签署关于加强中国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对“一带一路”贸易的信任项目文件。

    

      (六)中国生态环境部、中国气象局与世界气象组织签署支持联合国全民早期预警倡议的合作协议。

    

      (七)中国水利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签署基于小水电国际标准协同推进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合作谅解备忘录。

    

      (八)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非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九)中国进出口银行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十)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与亚太旅游协会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三、双边合作平台、中方发起合作项目及机制类

    

      (一)建立“一带一路”企业廉洁合规评价体系。

    

      (二)建立中国—中亚五国交通部长会议机制、中国-柬埔寨铁路合作工作机制,上线中欧班列门户网站。

    

      (三)建立中国—中亚电子商务合作对话机制。

    

      (四)建立“一带一路”财经能力建设平台,成立《“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非洲和东南亚区域办公室。

    

      (五)建立中国-中亚投融资合作平台,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合作设立“一带一路”联合投资平台,与印度尼西亚国家投资局合作设立中国-印尼联合投融资平台。

    

      (六)建立“一带一路”低碳服务伙伴关系,启动中亚区域绿色科技发展行动计划,建立中国-东盟红树林保护伙伴关系,成立中阿干旱、荒漠化与土地退化防治国际研究中心。

    

      (七)启动实施“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技术专项合作计划、“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科学行动计划、“一带一路”科技减贫专项合作计划、“一带一路”空间信息科技专项合作计划。

    

      (八)启动实施“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人才培养计划,开展“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建立中外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基地,发起设立中非民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

    

      (九)启动实施“一带一路”影视节目联合展映计划,开展“一带一路”新视界全球短视频成果征集活动,建立丝路“新闻热线”。

    

      (十)启动实施“一带一路”创新创业专项合作计划、“一带一路”教师成长计划,开展“一带一路”青少年创客营与教师研讨活动。

    

      (十一)举行中国-委内瑞拉高级混合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中巴经济走廊十周年特别联委会暨第十二次联委会。

    

      (十二)举办第二届“一带一路”中国-老挝合作论坛、第三届中国-泰国智库论坛——“一带一路”10周年:可持续发展的中泰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中国—阿根廷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圆桌对话会。

    

      (十三)成立企业跨境可持续发展服务合作平台,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发布投资仲裁规则。

    

      (十四)成立长三角“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社团,打造安徽省“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区,开展深圳和新加坡智慧城市合作。

    

      (十五)成立“一带一路”国际地学教育培训中心、“一带一路”国家气象培训中心。

    

      (十六)举办2023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建立共建“一带一路”阿拉伯国家文化交流和教育合作促进平台。重庆市人民政府与莫斯科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开展音乐教育合作。

    

      (十七)建立中国—巴基斯坦小型水电技术“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中国-印度尼西亚海洋科学联合实验室,建立中国-白俄罗斯国际创新中心。

    

      四、中方提出的制度性安排类

    

      (一)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设立3500亿元人民币“一带一路”融资窗口。

    

      (二)中国进出口银行设立3500亿元人民币“一带一路”融资窗口。

    

      (三)丝路基金新增资金800亿元人民币,以商业化、市场化方式支持“一带一路”项目。

    

      五、合作项目类

    

      (一)中国政府与科威特政府签署大穆巴拉克港项目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与越南政府共同启动中国坝洒—越南巴刹红河界河公路大桥项目。

    

      (二)中国政府与埃塞俄比亚政府签署亚吉铁路配套项目立项换文,与乌兹别克斯坦政府签署援乌兹别克斯坦风电站项目立项换文。

    

      (三)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老挝计划与投资部签署中老铁路沿线开发合作方案的谅解备忘录。

    

      (四)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签署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人民币贷款项目合同,与埃及中央银行开展人民币授信(二期)项目,与秘鲁BBVA银行开展综合授信项目,与非洲进出口银行、埃及银行开展非洲中小企业专项贷款项目。实施塞内加尔共和国主权授信项目(达喀尔高架桥和尼亚耶公路改扩建项目)。

    

      (五)中国进出口银行与沙特国民银行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协议,与非洲金融公司签署美元流动资金贷款协议,与印度尼西亚国家投资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与柬埔寨签署公路、大桥及水库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协议。

    

      (六)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区域信用担保与投资基金与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二期谅解备忘录》,并推动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二期参与印度尼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地热能子公司部分股权收购项目。

    

      (七)丝路基金参与南非耆卫保险集团旗下非洲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四期、吉尔吉斯斯坦Highland Capital二期基金项目。

    

      (八)中国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蒙古国经济发展部、国家林业局签署支持蒙古国种植“十亿棵树”计划暨开展中蒙荒漠化防治合作的框架协议。

    

      (九)协助埃及发行非洲首笔“熊猫债”。中国银行发行全球首批共建“一带一路”主题绿色债券。中国工商银行发行100亿元人民币绿色金融债券、全球多币种“碳中和”主题绿色债券,参与阿布扎比控股公司25亿美元绿色银团贷款项目。

    

      (十)支持马来西亚东海岸铁路项目融资。参与建设尼日利亚卡杜纳-卡诺铁路项目、甘其毛都—嘎顺苏海图口岸跨境铁路项目。

    

      (十一)在沙特建设萨勒曼国王国际港务综合设施项目,支持秘鲁钱凯港项目融资。

    

      (十二)支持肯尼亚内罗毕快速路项目、厄瓜多尔基多市中部进城通道项目融资。与圭亚那签署德莫拉拉东海岸道路二期项目贷款协议。在孟加拉国建设达卡机场高架快速路项目、达卡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在塞尔维亚建设瓦列沃快速路项目,在巴基斯坦开展拉合尔轨道交通橙线(ALL TOWN至DERA GUJRAN)运营与维护服务项目。

    

      (十三)在巴基斯坦建设瓜达尔新国际机场项目,在柬埔寨建设暹粒吴哥国际机场项目。

    

      (十四)与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签署凤凰工业园优惠贷款项目,投资赞比亚江西经济合作区、力勤印尼OBI产业园项目。推进湖南与老挝“一路两园”项目,中国—菲律宾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

    

      (十五)支持马中关丹国际物流产业园跨境项目融资。在坦桑尼亚建设东非商贸物流产业园综合服务合作区,在蒙古国建设中欧班列海外仓。与吉尔吉斯斯坦开展物流通道与国际贸易战略合作项目,在哈萨克斯坦建设阿克套港集装箱枢纽项目,并实施面向中亚国家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项目。实施“空中丝绸之路”中国-马来西亚航空货运枢纽项目,推进中国东盟(海南)邮轮旅游互联互通示范项目。

    

      (十六)支持乌兹别克斯坦巴什500兆瓦及赞克尔迪500兆瓦风电项目、塔什干200兆瓦光伏及500兆瓦储能项目融资,阿曼Manah Ⅱ 光伏发电项目、阿布扎比1.5吉瓦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融资。在伊拉克建设750兆瓦光伏项目,在罗马尼亚建设拉特什蒂154兆瓦光伏项目,在波兰建设雷斯科51兆瓦光伏项目。签署布基纳法索卡亚25兆瓦太阳能光伏及5兆瓦储能电站项目贷款协议。

    

      (十七)与尼日利亚签署尼日尔河治理项目技术协议。与柬埔寨签署百达隆巴萨河大桥及接线公路项目贷款协议,与印度尼西亚签署杰纳拉塔水坝项目贷款协议,与马达加斯加签署哈努马法纳水电项目贷款协议。与塞尔维亚签署诺维萨德跨多瑙河大桥及连接线项目融资协议,与菲律宾签署帕西格河桥梁项目融资协议。

    

      (十八)开展中国-斯里兰卡、中国-马来西亚二维码网络互联互通项目。建设所罗门群岛国家宽带网项目、柬埔寨农村电网扩建八期项目,支持塞尔维亚电信ALL-IP固网现代化三期项目、南非电信2023年网络建设项目融资。

    

      (十九)签署投资几内亚西芒杜铁矿项目一揽子合作协议。在刚果(金)投资卡莫亚铜钴矿二期工程项目,在厄立特里亚投资库鲁里钾盐矿项目,在哈萨克斯坦投资巴库塔钨矿项目,在阿根廷投资3Q锂盐湖项目、Cauchari-olaroz锂盐湖开发项目。在福建投资古雷150万吨/年乙烯裂解及下游衍生品生产装置项目,在印度尼西亚投资年产12万吨镍金属量和1.5万吨钴金属量氢氧化镍钴湿法项目、年产5万吨氢氧化锂和1万吨碳酸锂项目、年产12.6万吨镍金属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

    

      (二十)支持出口新加坡汽车运输船系列项目融资。在马尔代夫建设胡鲁马累汽配城项目,在巴基斯坦建设朝阳浪马轮胎项目(二期)。

    

      (二十一)中投公司投资东南亚生物燃料项目、南非果蔬保鲜项目。

    

      (二十二)实施新加坡合盛农业部分股权收购项目,实施坦桑尼亚订单农业项目。

    

      (二十三)在加纳、肯尼亚、安哥拉等国开展基建民生及贸易供应链项目,在新加坡参与Keat Hong政府组屋工程项目。在沙特建设红海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在塞内加尔建设费尔洛地区开发及生态系统改善工程项目。与乌兹别克斯坦签署亚青会奥林匹克城建设标段1、2项目贷款协议,与孟加拉国签署拉杰沙希地表水处理厂项目贷款协议。

    

      (二十四)在匈牙利投资动力电池制造项目,在越南投资太阳能组件及电池片生产线项目。实施安琪酵母(埃及)酵母制品扩建项目。

    

      六、民生及民心相通类项目

    

      (一)中国将实施1000个小型民生援助项目。

    

      (二)中国将提供2万个来华研修研讨名额和500个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名额,并继续实施丝绸之路青年学者资助计划、“一带一路”青年精英计划与“筑梦丝路”青年发展计划。

    

      (三)启动实施“一带一路”生态环保人才互通计划、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非洲光带”项目。举办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培训班,开展《绿色丝路行》国际传播活动。

    

      (四)举办“一带一路”国家反腐败研修班,开展第二期“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研修项目并将启动第三期项目。成立可持续投资能力建设联盟,举办“一带一路”银行监管研讨班。

    

      (五)实施质量认证“小而美”国际互认合作项目。设立“一带一路”民心相通公益基金,启动实施“丝路心相通”行动计划。在斯里兰卡等国实施“招商丝路爱心村”帮扶项目,在尼泊尔、埃塞俄比亚、缅甸、柬埔寨、老挝、布隆迪等国实施国际爱心包裹项目。

    

      (六)在埃塞俄比亚等国举办“一带一路”中医药针灸风采行活动。在老挝等国举办移动手术车活动,在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举办健康快车国际光明行活动,在尼泊尔等国实施国际活水行动。实施“一带一路·民心相通”中国—东盟心连心活动暨东盟先心病儿童筛查救治行动。

    

      (七)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非盟共同开展对非能力建设合作,与津巴布韦共同实施“一带一路”经济改革与转型发展合作项目,与印度尼西亚共同实施工业化职业培训项目并建设药用植物保护研究创新基地。

    

      (八)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课程体系》,未来5年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财税官员提供1万个培训名额。

    

      (九)发起澜湄甘泉行动,与有关国家开展农村供水技术示范务实合作,并在孟加拉国援建莫汉南达橡胶坝工程。

    

      (十)创建东南亚海洋环境预报系统。举办中国—岛屿国家海洋合作论坛,并联合制定《中国—岛屿国家海洋防灾减灾合作计划》。

    

      (十一)交接援巴基斯坦瓜达尔海水淡化厂项目、援埃及卫星总装集成测试中心项目证书,签署援塞尔维亚国家数据中心项目立项换文。实施肯尼亚Sagana-Marua(A2)公路项目。

    

      (十二)签署老挝成品油项目立项换文,宣布柬埔寨国王工作队物资项目立项。向莫桑比克、乍得、莱索托、津巴布韦、马里提供紧急粮食援助项目交接证书。

    

      (十三)宣布向斯里兰卡提供校服布料物资援助,交接援老挝万象市纳塞通中学项目证书。实施援老挝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项目、万象市皮瓦中学项目、琅勃拉邦省和平中学清洁饮用水项目。继续推动在哈萨克斯坦运营鲁班工坊。

    

      (十四)中国与埃塞俄比亚签署高级农业专家技术援助项目立项换文。继续在卢旺达、巴布亚新几内亚、斐济等国开展菌草技术推广合作,在乌干达等国推广多年生稻技术,在老挝实施东亚减贫示范合作技术援助项目。与乌兹别克斯坦开展农业技术研究推广合作、节水灌溉研究与推广合作,在印度尼西亚建设中国-印尼棕榈园区农机化服务中心。

    

      (十五)签署援莫桑比克国家外科中心项目、援巴基斯坦脊髓灰质炎疫苗项目立项换文。交接援坦桑尼亚桑给巴尔阿卜杜拉·姆才医院技术援助项目证书。在泰国、柬埔寨建设中医药中心。实施援塞内加尔“消除白内障致盲项目”。

    

      (十六)启动实施“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短视频共享传播计划、“一带一路”电视广播落地传播系列项目,并开展“一带一路”十周年大型融媒报道《丝路上的新征程》。举办中国影视节目“一带一路”主题展映活动、“一带一路”视听节目互播活动、“一带一路”大熊猫朋友圈系列活动。实施非洲加纳金芒果电视频道合作项目。

    

      (十七)中国国家文物局将开展海上丝绸之路跨国联合申遗工作,举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圆桌会议”、五湖四海-“一带一路”文物考古合作展,并形成“一带一路”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图集。实施中国—沙特塞林港联合考古项目、援孟加拉国耐特什瓦考古遗址公园项目。

    

      (十八)中国国家体育总局将举办武术“一带一路”行训练营、“一带一路”陕西世界女子国际象棋大师巅峰赛。

    

      (十九)开展敦煌文化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实施共建新西兰奥克兰中国文化中心项目。

    

      (二十)中国将开展太平洋-印度洋海洋科学综合考察与研究,并面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推广改性粘土技术,为有关国家海洋生态安全提供保障。

    

      (二十一)香港特区政府将继续实施“一带一路”奖学金项目,联合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制作综艺电视节目,并举办“亚艺无疆”文化节。

    

      七、发布白皮书和研究报告类

    

      (一)发布《共建“一带一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实践》。

    

      (二)发布《坚定不移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的愿景与行动——共建“一带一路”未来10年发展展望》。

    

      (三)发布《绿色丝绸之路发展报告(2023)》。

    

      (四)发布《创新丝绸之路发展报告》。

    

      (五)发布《中国“一带一路”贸易投资发展报告2013—2023》。

    

      (六)发布《“空中丝绸之路”建设高质量发展报告(2023)》。

    

      (七)发布《共建“一带一路”民心相通发展报告》。

    

      (八)发布《共建“一带一路”中医药领域国际合作发展报告(2023)》。

    

      (九)发布《中国—东盟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发展报告》。

    

      (十)发布《中国—非洲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发展报告》。

    

      (十一)发布《中国—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发展报告》。

    

      (十二)发布《“一带一路”发展学报告——全球共同发展的实践和理论探索》。

    

      (十三)发布适用于市场融资国家的《“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

    

      (十四)发布《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贸易指数》。

    

      (十五)发布《绿色“一带一路”10周年创新理念与实践案例》。

    

      (十六)发布《“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实践研究报告》。

    

      (十七)发布《金融支持服务“一带一路”项目最佳实践》。

    

      (十八)发布《“一带一路”应急管理蓝皮书》。

    

      (十九)发布《“一带一路”文化遗产保护白皮书》。

    

      (二十)发布《航运贸易数字化与“一带一路”合作创新白皮书》。

    

      (二十一)发布《中国上市公司共建“一带一路”白皮书2023》。

    

      (二十二)发布《“一带一路”计量国际合作优秀案例集》。

    

      (二十三)发布《“一带一路”国家灾害评估报告》。

    

      (二十四)“一带一路”创新发展中心发布《2030创新发展旗舰报告》。

    

      (二十五)发布《“一带一路”10周年标准化成果报告》。

    

      (二十六)发布《“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展望报告》。

    

      (二十七)发布《“一带一路”国际智库报告》。

    

      (二十八)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将与丝路国际智库网络成员共同撰写《“共建‘一带一路’与共享发展”报告》。

    

      (二十九)发布《中国进出口银行支持共建“一带一路”10周年报告》。

    

      (三十)发布《“一带一路”企业公益行动案例集》。

    

      (三十一)发布《“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基础设施发展指数(2023)》、《葡语国家基础设施发展指数报告暨澳门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成果报告(2023)》。

    

      (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田博群】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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