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商品房销售行为诚信平台启用 可在线进行购房评价及咨询投诉

[综合] 时间:2024-04-19 16:23:2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49次

昨日,西安销售行为询投西安市商品房销售行为诚信信息平台(下简称“诚信平台”)启用,市商诉购房人可登录平台进行购房咨询评价及投诉。品房平台评此可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诚信提升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启用构建公平、可线公正、进行及咨公开、购房诚实守信的西安销售行为询投房地产市场环境。

开发商信息可查 

还可评价或咨询投诉

购房人、市商诉反映人可在西安市住建局官网“商品房销售行为诚信信息平台”板块注册登录后,品房平台评进行购房评价或咨询投诉。诚信诚信平台记载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的启用相关信息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等基本信息;因违反中央、可线省、进行及咨市关于商品房销售行为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经核实后产生的记分惩戒信息;购房人对商品房交易服务的评价;商品房销售相关咨询投诉、企业对咨询投诉的回复、反映人对回复的满意度评价;购房评价排行、回复满意率排行等综合评价情况。

购房人评价及投诉内容

应真实合法

购房评价时,购房人须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号、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实名评价;咨询投诉时,反映人应当署明真实的姓名及联系方式。购房评价人、咨询投诉人应对评价及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言词适当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在诚信平台提交服务评价或咨询投诉信息时,反映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发布侮辱、诽谤及谩骂言词;不得捏造事实、歪曲情节,进行虚假投诉、恶意投诉,损害其他单位和个人信誉、声誉;不得出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诚信原则的行为。否则取消信息提交人的平台使用资格,被投诉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开发商应在

5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咨询投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平台端进行回复。无法按时回复的,应及时向西安市住建局说明原因,未按时回复且未说明原因的,将予以暂停网签销售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人员提交虚假评价信息的,一经查实将暂停网签销售,并作为典型案例曝光处理。

三秦都市报 记者 白圩珑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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