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终盘点:国内互联网金融业大事记

[休闲] 时间:2024-04-25 15:03:0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18次

2015年终盘点:国内互联网金融业大事记

来源:龙讯财经   作者:佚名   2015-12-30 09: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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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年终发展而言,2015年既是盘点大发展的一年,又是国内不平静的一年。

  一边是互联监管逐步落地,行业“基本法”框架初定,网金另一边是融业行业跑路潮依然不断,其中不乏一些大体量的大事平台应声倒塌,再加上监管部门对行业的年终调查全面铺开……可以说,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盘点2015年,有迅速发展的国内欢乐,也有成长的互联代价。当然,网金随着监管的融业完善以及行业的自我规范,这个行业也正焕发着前所未有的大事生机。

  1. P2P行业“基本法”出台

  2015年7月18日,年终央行联合十部委正式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肯定了P2P的合法地位,也明确了P2P的信息中介性质,被称之为是我国P2P网贷行业的第一部全面的“基本法”。该“基本法”在为P2P网贷行业发展指明方向的同时也明确了监管取向,为后续的监管细则落地铺平了道路。

  业内认为,“基本法”对于行业有指导性意义,标志着国内P2P网贷行业开始告别野蛮生长时代,明确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

  《意见》也明确规定,要求个体网络借贷(P2P)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

  2. 最高法院:民间借贷利率超36%部分无效

  8月6月,最高法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今年9月1日起执行。据悉,该《规定》设定了民间借贷利率的三个区间。第一个是司法保护区,年利率24%以下的民间借贷法院予以司法保护。第二个是自然债务区,即年利率为24%至36%,这个区间作为一个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法院不会保护你,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第三个是无效区,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超过部分法院将认定无效。

  业内认为,对于P2P行业而言,该项《规定》的积极意义在于消除了平台的高利风险,抵制了P2P行业中年利率畸高的交易,保护借款人的同时也规范了P2P行业的交易标准。部分平台那种从网上吸纳资金放高利贷的行为将不再能够继续下去。此外,“规定”还进一步明确了P2P中介平台的“身份”。

  3. P2P行业 资金存管业务风云

  7月31日,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此外,“意见稿”还对第三方支付账户做出了一系列的限制措施。如用支付账户转账,无论转入还是转出,都只能在支付账户与自己的同名银行借记账户之间操作;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个人,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得超过20万元,以及等等。

  此次意见稿的出台,对P2P影响最大的即是“意见稿”规定非银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开立支付账户,这意味着此前第三方支付争抢的P2P网贷资金托管业务或被禁止。虽然,央行亦在随后的解释中称支付机构仍可以为P2P平台提供支付通道服务,但仍然不能打消P2P从业者的担忧。通过第三方支付对接银行,或是直接对接银行存管业务,在监管细节尚未落地的前提下,成了平台面临的选择难题。

  4. 监管重新定义“股权众筹”

  2015年之前,股权众筹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虽然政策频下,但无定论,行业的实践依然无所适从。2014年发布了《私募股权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大有运用私募办法来管理股权众筹的风势,行业从“徜徉风口”的喜悦中惊醒,进入政策敏感期。

  今年7月,股权众筹迎来了政策转折点。央行与十部委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发布,将股权众筹定义为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进行。从此,股权众筹从业者从“无法可依”进入“有政可循”的阶段。

  而广东省7月份出台的《广东省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工作方案》,直接针对股权众筹提出发展要求,导向更清晰。中央、省级政府关注的重点是对股权众筹、P2P(债权众筹)的监管,防范风险;而市级地方政府关注的重点是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将其作为当地产业转型与发展的重要补充来促进。据悉,该方案计划2015年底全省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达50家,挂网创业创新项目5000个,成功筹资的创业创新项目400个,完成众筹融资额5亿元。从行业年底数据来看,该目标可顺利实现。

  5. 行业巨头纷纷上市

  12月18日,宜信旗下P2P平台宜人贷在美国纽交所上市,成为中国P2P在美上市第一股。但值得注意的是,宜人贷上市首日即破发,当天以10美元股价开盘后,即暴跌超过10%,最低跌至8.35美元,收盘价为9.1美元,跌幅达9%,按收盘价计算市值为5.32亿美元。

  此外,陆金所“掌门人”计葵生也于近期对外表示,最快将在2016年下半年赴港上市,目前平台估值180亿美元。目前,陆金所正在进行第二轮融资,将募集约9~10亿美元的资金。而截至2015年9月末,陆金所总交易量9264亿元,接近万亿,个人零售端交易量3174亿元,同比上涨逾6倍,其中P2P交易量299亿元,同比上涨逾2倍。

  6. P2P监管细则呼之欲出

  进入2015年底,多方媒体报道称,由银监会牵头制定的P2P管理办法已成型并开始内审,最快在年底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预计明年年中落地,同时设有18个月左右的过渡期。

  截至目前,与市场流传版本相比,由银监会牵头制定的P2P管理办法其内容更为框架性,《办法》将不对P2P公司设置注册金门槛,亦无杠杆倍数限制,负面清单制成为监管核心;负面清单包括P2P不得自融自保,不得保本保息,不得虚假宣传,不得将融资项目期限进行拆分等业内默认的监管原则。P2P也将不得销售理财、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不得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更不得进行股票配资业务。

  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那些混业经营公司将面临挑战。此外,关于银行存管的要求并没那么容易,当下与银行签约存管的仍以业内大平台为主。有业内人士坦言,其实一些银行虽然与一些P2P平台签署了相关协议,但随后调研中发现平台问题较多,临时终止协议的情况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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