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布易地扶贫搬迁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知识] 时间:2024-01-23 16:28:3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39次

  中国财政部、中国政策国家税务总局18日对外公布了易地扶贫搬迁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布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易地有关优惠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按规定取得的扶贫住房建设补助资金、拆旧复垦奖励资金等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的搬迁货币化补偿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下称安置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税收

  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按规定取得的中国政策安置住房,免征契税。公布

  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下称项目实施主体)取得用于建设安置住房的易地有关优惠土地,免征契税、扶贫印花税。搬迁

  对安置住房建设和分配过程中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税收项目单位缴纳的中国政策印花税,予以免征。公布

  对安置住房用地,易地有关优惠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安置住房的,按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应予免征的安置住房用地相关的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单位相关的印花税。

  对项目实施主体购买商品住房或者回购保障性住房作为安置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印花税。(记者 赵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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