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显刚主持召开《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草案)》 征求意见专题会议

[休闲] 时间:2024-04-18 23:33:1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91次

原标题:李显刚主持召开《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李显龙江决定(草案)》 征求意见专题会议

东北网9月9日讯(记者 王春颖)9月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显刚主持召开《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刚主关于公共决定(草案)》征求意见专题会议。省人大监察司法委、持召省司法厅、开黑省发改委、省人省公安厅、大常的决定草省民政厅、加强建设见专省财政厅、法律服务省人社厅、体系题省税务局、案征省法院、求意省检察院以及省法学会、李显龙江省律师协会、刚主关于公共省司法鉴定协会、持召省公证协会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开黑并对《决定(草案)》提出意见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显刚主持召开《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专题会议

李显刚指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党中央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实践中积累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但也存在体制机制不够健全、资源配置不够均衡、保障措施不够到位、平台功能需要拓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

李显刚介绍,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今年8月审议省政府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报告时提出,针对当前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存在的“短板”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由省人大常委会从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体制改革角度先作一个决定,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内容、机制、保障等进行规定,再适时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决定(草案)》起草过程中,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了大量前期调查和深入研究工作,《决定(草案)》指导思想明确、方向路径明晰、内容具体可行,在进一步吸收有关意见建议并作适当修改后,提交主任会议审议。

会议现场。

李显刚强调,在下步《决定(草案)》的修改工作中,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立法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现实需要,是建设寓法治于服务型政府的现实需要,是防范重大风险和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推进域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二要坚持需求导向,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效,充分发挥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主体的独特优势和职能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三要遵照党中央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格局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亟需解决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拿出“接地气”的措施,使《决定》可操作、真管用,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王春颖)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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