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分立方案以及交易所规则,杭州灏月原主体阿里网络将部分A股上市公司,分立发生以符合交易所要求的承继形式过户分割给分立新设主体杭州灏月,即:原阿里网络持有的阿里阿里相关上市公司股份由分立后的新设公司杭州灏月承继。过户前后,网络阿里巴巴对上述A股上市公司的股公司股份关公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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