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江苏副主任刘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沭阳受审主动投案,县人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大常
刘明简历
刘明,原党员刘男,组成汉族,明接1965年9月出生,查调查简江苏沭阳人,江苏党校大学学历,沭阳受审1984年8月参加工作,县人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常
1984年8月起,原党员刘历任沭阳县石油公司总账会计、组成财务科副科长、明接财务科科长、经理助理、副经理;
1997年7月起,历任沭阳县十字乡乡长助理、副乡长;
1999年7月起,历任沭阳县青伊湖乡党委副书记,青伊湖镇人大主席、青伊湖农场党委书记,青伊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4年2月,任沭阳县刘集镇党委书记;
2007年11月,任沭阳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1年1月,任沭阳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沭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2011年6月明确副县级);
2013年12月,任沭阳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2016年11月,任宿迁市法官培训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2019年12月,任沭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正处级);
2021年9月,被免职。
(宿迁市纪委监委)
原标题:江苏沭阳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责任编辑: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