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有店铺出售鳄鱼肉引质疑 市场监督所:将进一步核实

[热点] 时间:2024-04-25 12:14:3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31次

原标题:三亚有店铺出售鳄鱼肉引质疑 市场监督所:将进一步核实

新海南客户端、店铺南海网、出售南国都市报1月29日消息(记者 林师堂)“这家店有售卖鳄鱼肉,鳄鱼希望有关部门查查是肉引否具有售卖鳄鱼肉的资质。”近日有市民反映,质疑在三亚发现有店铺出售鳄鱼肉,市场在询问店家时也得到确有鳄鱼肉售卖的监督进步回复。接到举报后,核实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店铺

臻品汇美食体验馆的出售鳄鱼肉。记者 林师堂 摄

凤凰河畔清吧的鳄鱼鳄鱼肉。记者 林师堂 摄

走访

鳄鱼肉有的肉引正出售

有的要预约

售卖鳄鱼肉到底需要怎样的资质?带着市民的疑问,1月28日,质疑新海南客户端、市场南海网、监督进步南国都市报记者走访了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路臻品汇美食体验馆和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凤凰河畔清吧,发现店内均存在有鳄鱼肉。

“鳄鱼肉有,要预约,可做红烧、鲍汁,目前还在调试菜品当中。”1月28日,臻品汇美食体验馆工作人员介绍称,店内的鳄鱼肉是别人提供过来的,不是野生动物,是有专人养殖的,店铺不需要相关证件,供货方有养殖证等相关证件。

当天,在三亚河东路的凤凰河畔清吧,店员从后厨取来一块约2斤重的鳄鱼肉,放在桌上,并称“养殖场直接打包拿过来的,卖的只剩下这块了,188元一斤,这块约2斤重”。

部门

向上级汇报讨论

进一步调查核实

1月29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方所、东城所对臻品汇美食体验馆、凤凰河畔清吧这2家店铺进行了调查核实。

对于臻品汇美食体验馆内有鳄鱼肉的现象,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方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养殖的鳄鱼肉属于农副产品,卖养殖鳄鱼肉不需要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养殖证和营业执照提供,就可以售卖。”。

执法人员查看臻品汇美食体验馆的鳄鱼肉。记者 林师堂 摄

执法人员查看凤凰河畔清吧的鳄鱼肉。记者 林师堂 摄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所执法人员在检查凤凰河畔清吧中发现,该店后厨冰箱中发现冷冻鳄鱼肉,共计约1公斤。随后,执法人员要求店主提供相关证件,该店主提供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所执法人员对此表示,会和店家提供的相关证件上的供货商再做进一步核实,了解是否从那边进货;还将开会讨论并向上级部门汇报,看具体如何处理,往后再遇到同样的情况统一有个说法。如果鳄鱼肉要经过店铺售卖,目前有的仅是《食品经营许可证》,有相关规定不能售卖野生动物,但对于人工养殖的,还需要进一步沟通讨论。

目前,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此事件进一步调查处理。

凤凰河畔清吧的鳄鱼肉。记者 林师堂 摄

凤凰河畔清吧的鳄鱼肉。记者 林师堂 摄

律师

售卖鳄鱼肉无法出示相关证件属于违法行为

海南云常律师事务所律师杜佳能对此回应,任何餐馆和养殖业无法出示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产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水产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都属于违法行为。龟、鳖、大鲵、鲟鱼、鳄鱼等按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养殖、销售、经营仍须行政审批。

杜佳能介绍称,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通知》的规定,龟、鳖、大鲵、鲟鱼、鳄鱼等按水生野生动物管理。

杜佳能表示,商贩必须持有省级渔政部门批准颁发的《水产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水产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复印件、《运输证》等相关证件,向经营所在地的渔政部门提出申请之后,才能进行销售;并且购买单位也要经过渔政主管部门审批,购买量也是有严格限制的,售卖水产野生动物和无证违规经营人工饲养水产野生动物的行为都将被查处。(林师堂)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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