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楼下财产 浸泡受损,如何维权?

[娱乐] 时间:2024-04-26 20:50:0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10次

原标题:楼上漏水,楼上漏水楼下楼下财产 浸泡受损,财产如何维权?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案情回放:

楼上漏水楼下遭“淹”!浸泡

原告张某与被告许某同住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西海名城小区,受损被告家在原告家楼上。楼上漏水楼下2019年6月12日2时许,财产原告发现房屋发生大面积漏水,浸泡形成多个渗水带,受损主次卧室、楼上漏水楼下主次卫生间、财产书房、浸泡厨房及客厅都遭受不同程度的受损渗水,导致墙体和大衣柜、楼上漏水楼下沙发等物品被水浸泡。财产随即告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查看,浸泡发现房屋大面积漏水的原因是因为被告厨房壁挂炉的水管崩裂造成的。同年7月5日在小区物业公司的协调下,原、被告就相关赔偿事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原告多次找被告及物业公司要求维修并赔偿损失未果。经青海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鉴定,该房屋装修损失费用6046.75元,花去鉴定费5000元。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及维修期间的相关费用75448.40元和鉴定费5000元。

案件焦点:

被告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互助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是属于同住一个单元的邻里关系,双方抬头不见低头见,万不可因一点小小的纠纷而伤了和气。经过主审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换位思考感受各自的利益损失,最终被告愿意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及费用10000元并当庭通过微信转账履行完毕。

法官说法:

从《民法典》看楼上漏水如何维权?

近年来,因楼上漏水各类纠纷、矛盾屡见不鲜,那么遇到此类情况,作为业主,到底该如何科学、合理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索赔时又应当注意什么呢?

审理此案的法官——互助县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的张晓东说,面对房屋出现漏水现象,首先要保护好现场,通过拍照、录像录音等方式证据收集。其次要多方进行协商,可先找小区物业或社区,让他们给出意见,或让他们去找楼上的邻居,进行协商修补;如有必要可请有资质的评估企业,如价格认证中心等,到现场进行评估,协商不成后可通过诉讼等途径争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张晓东表示,此类案件是相邻关系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以及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的规定,楼上业主对其不动产负有管理、检查、修缮及损害防免的义务,应当保持其房屋相关设施完好及符合正常使用状态。若房屋受到侵害的业主因楼上漏水导致财产遭到损失的,该业主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的规定,依法要求楼上侵权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张晓东同时表示,如果确认漏水系楼上原因造成,而楼上业主不愿意赔偿或者修补,受损业主可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八十七条、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等将争议提交法院处理,通过请求法院判决楼上业主对此承担赔偿责任。(于瑞荣)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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