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

[百科] 时间:2024-04-25 15:29:4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27次
中评社北京9月15日电/据河北日报报道,河北河北推出十四条措施  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  9月13日,保障河北省人社厅、新冠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河北省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肺炎十四条措施》,围绕加强招聘监管、康复防止在职歧视、等者平查处违法行为、劳动行政司法联动维权等方面全过程、等业全方位为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平等就业保驾护航。权利  落实政策规定。河北各级人社部门督导辖区内用人单位、保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新冠科学认识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机理,肺炎消除对新冠肺炎病毒传播的康复误解,引导用人单位对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一视同仁,等者平提供平等就业机会。  禁止就业歧视。用人单位不得以曾经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等为由,拒绝招(聘)用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不得发布含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除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得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擅自非法查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  加强招聘监管。相关部门加强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活动的监管,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行为。  严格信息审核。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有效,确保新冠肺炎康复者平等享受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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