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钛白实控人定增套利方案曝光,参与方共遭罚没2.35亿

[娱乐] 时间:2024-04-22 16:13:5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37次


  "客户通过场外衍生品交易台直接实现定增多空套利,中核增套遭罚提前结算收益,钛白无需等待六个月的实控锁定期,通常一个多月时间即可回笼资金和收益。人定" 证监会的利方一纸处罚,曝光了中核钛白实控人王泽龙定增套利方案细节。案曝

  4月19日晚间,光参中核钛白(002145.SZ)、没亿中信证券(600030.SH)、中核增套遭罚海通证券(600837.SH)齐发公告,钛白公司实控人或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实控

  就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一案,人定证监会拟对各参与方合计罚没2.35亿。利方其中,案曝没收违法所得约7753万元,光参罚款1.57亿元,罚款约为没收违法所得的2倍。

  该案参与方包括中核钛白实控人王泽龙、洪浩炜、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信中证")、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韩雨辰。

  其中,王泽龙罚没金额最高为1.33亿元,洪浩炜罚没2119万元,中信中证罚款4650万元,中信证券罚没约2516万元,海通证券罚没约776万元,韩雨辰罚款77.5万元。

  王泽龙定增套利超过7000万

  2022年7月,中核钛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直至2023年3月9日,中核钛白公告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发行价格为5.92元/股,股票限售期为2023年3月9日至9月8日。

  根据中核钛白4月17日发布的公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公司共向16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8.93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2.8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383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9亿元。公司已于2023年2月17日收到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转入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款扣除其相关承销保荐及督导费后的余数52.56亿元。

  根据调查,中信中证于2022年7月至8月向王泽龙推荐了前述定增多空方案,此后王泽龙决定实施定增套利,通过中核钛白员工持股计划定向出借券源,并以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某投资公司")名义与中信中证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韩雨辰具体执行套利方案,负责对接中信中证和中信证券。

  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王泽龙、韩雨辰与中信中证、中信证券商议定增融券套利业务,约定由中核钛白员工持股计划转融通出借8800万股"中核钛白"股票,中信中证指定四个私募基金产品账户进行"中核钛白"股票融券对冲交易,中信证券制定融券出借计划。

  2023年2月,因某投资公司认购资金不足,为了将融券额度用满,王泽龙建议朋友洪浩炜加入中核钛白定增融券套利交易,洪浩炜参与并以某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1号基金)名义与中信中证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

  海通证券则是参与了中信中证就挂钩"中核钛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收益互换业务。2023年2月16日,海通证券签署中核钛白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并与中信中证达成挂钩标的为"中核钛白"股票的多头收益互换,名义本金为5.32亿元,对应股数为8986.49万股,由中信中证提供全额保证金。

  同日,某投资公司、1号基金分别与中信中证达成香草期权组合合约,挂钩标的为"中核钛白"股票。2023年2月期间,某投资公司、1号基金还分别与中信中证达成挂钩标的为"中核钛白"股票的空头收益互换。

  中核钛白2023年3月9日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2023年3月17日至4月6日,某投资公司、1号基金向中信中证申请提前终止所有多头香草期权合约与空头收益互换合约,中信中证了结相应头寸并进行结算。

  最终,王泽龙实际获利合计约7235万元,洪浩炜实际获利约248万元,中信中证未有实际获利,中信证券融券业务收入约191万元,海通证券收益互换业务收入约79万元。

  中信中证提供套利方案,海通证券"协助"

  证监会认为,在上述违法事实中,王泽龙涉及的违法行为共有三项:一是王泽龙和洪浩炜通过衍生品交易安排,实质参与非公开发行,并以市价融券卖出,提前锁定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折扣价之间的价差收益,变相规避限售期规定。

  二是王泽龙在洪浩炜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过程中,参与商议定增融券套利方案,联系并建议洪浩炜加入套利。

  三是王泽龙作为中核钛白实际控制人,在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隐瞒其通过一系列交易安排实际参与非公开发行的情况,导致中核钛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发行情况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

  其它各参与方的违法行为则包括,中信中证为王泽龙、洪浩炜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行为制定套利方案、搭建交易架构、提供杠杆资金支持等;中信证券知悉客户融券目的是定增套利,配合其提供融券服务。

  海通证券以自己名义按照中信中证的报价指令认购中核钛白非公开发行股票,客观上帮助中信中证及其客户取得股票收益,使得定增套利行为得以实现。

  韩雨辰则是替王泽龙等人出面执行定增套利方案。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对参与各方进行了相应处罚。总的来看,王泽龙罚没金额最高为1.33亿元,洪浩炜罚没2119万元,中信中证罚款4650万元,中信证券罚没约2516万元,海通证券罚没约776万元,韩雨辰罚款77.5万元。

  对于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认定的问题及处罚,中信证券称,公司及孙公司中信中证诚恳接受处罚,并将深刻反思,认真落实整改。

  海通证券也表示,公司诚恳接受处罚,并将深刻反思,汲取教训,认真落实各项整改要求,进一步优化合规内控机制,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坚持举一反三,依法合规、稳慎推进公司各项业务。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责任编辑:综合)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