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1月1日起实施,湖北政法单位跟上脚步确保新旧法衔接到位

[焦点] 时间:2024-04-24 16:58:3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84次

原标题:民法典1月1日起实施,民法湖北政法单位跟上脚步确保新旧法衔接到位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曾雅青

2021年1月1日,典月单位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日起法律——民法典,正式施行。实施

7编加附则、湖北84章、政法1260个条文,跟上作为目前最长且拥有法律条文最多的脚步接一部法律,民法典被称作“保障民事权利的确保宣言书”。

在此背景下,新旧如何做好准备衔接工作,法衔让纸上的民法民法典真正变成社会生活的“守护神”,是典月单位我省政法单位必须答好的一张考卷。

省公安厅:修订完善《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民法典正式施行后,日起婚姻法、实施继承法、收养法、侵权责任法等单行法都将同时废止。

“公安工作涉及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有的新规与户政管理工作关系密切。”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要与时俱进,跟上民法典的“脚步”。

为确保法典衔接到位,避免因新旧法矛盾而给群众带来困扰,近日,省公安厅及时修订完善了《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加强规范全省户政管理工作。

民法典颁布后,法学界普遍认为,其中一大亮点在于加大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力度。

民法典第1039条规定,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为回应社会关切,修订后的《规范》明确提出,党政机关执行公务或者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诉讼需要查询人口信息的,公安机关对与申请查询事项无关的信息,不予提供查询。同时,应告知相关部门和查询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查询获取的公民户口登记信息,不得泄露或挪作他用,并需承担有关保密义务。

省法院:稳妥处置法律及司法解释适用问题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省法院将切实做好民法典施行准备,妥善处理好新旧法衔接问题。”省法院有关负责人说,为避免已出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精神相冲突,该院及时清理出与民法典相关的办案指导性文件20份、参阅案例36件,讨论研究后决定予以保留。

为统一裁判尺度,平等保护当事人权利,省法院还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对部分涉及新旧司法解释衔接问题的民事案件,审慎稳妥地处置好法律及司法解释适用问题,妥善安排相关审理工作,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省检察院:主动对接相关规定履行公益诉讼

“‘熊孩子’玩游戏充值‘坑爹’,咋办?”“试用完商品后,是否必须购买?”……

9月起,省检察院在微信公众号上陆续发布30余期《点“典”说法》。先图文并茂提出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话题,再给出民法典中的权威“解答”,让读者一目了然。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们要积极回应群众法治需求。”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以迎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全省检察机关正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主动对接民法典关于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等方面规定,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妥善办理刑民交叉案件,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省司法厅:开展民法典宣讲18000余场

“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是当前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任务。”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让民法典精神深入人心,全省各地已成立各级民法典宣讲团365个,宣讲团成员3169名,开展民法典宣讲18000余场(次)。

2021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省司法厅计划,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进军营、进万家活动,将民法典宣传教育融入公民日常生活,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同时,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开展实时、精准、有效的民法典普及宣传。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实现执法办案中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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