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云南交警总队推出“12+1”项便利措施

[时尚] 时间:2024-03-30 00:04:1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81次
 

  5月27日2+1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通报会,试点驶证施通报云南省公安交管部门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的机动交公安交管“12+1”项便利措施。

  今年以来,车驾云南省公安交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电化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云南决策部署,按照公安部及省厅党委部署要求,总队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推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便推出更多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举措,利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2+1据介绍,试点驶证施此次推出的机动交“放管服”改革措施,聚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车驾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电化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其中,包括试点驾驶证电子化等4项简政放权措施,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等3项定制服务措施,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5项互联网服务措施。同时紧密结合云南省公安交管工作实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盼,在云南省试行私家车行驶证电子化的“放管服”便利措施。

 

通气会现场 张玛睿 摄

  推出12项便利措施,为群众办实事

  “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具体措施为:

  1.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在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的基础上,试点发放机动车电子驾驶证,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效力。驾驶人可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电子驾驶证,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并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为驾驶人及相关行业提供在线“亮证”服务,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和驾车出行。公安部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推行该项措施。云南省将与试点地方密切协作配合,认可试点城市发放的电子驾驶证,并提前做好推广应用准备,严格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推进实施。

  2.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该措施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其他省(市)先行试点;我省将积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推行。

  3.试点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实行车辆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方便群众在车辆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该措施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昆明市先行试点;其他州(市)做好准备工作,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推行。

  4.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清理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政策,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为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通行预留时间窗口,每天允许货车通行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小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推行货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本地交管手机APP、公众服务号等渠道申请电子通行码,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减少纸质材料和来回往返。

  5.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调整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内容,取消科目二考试“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调整考试预约时间,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考试预约间隔时间由取得学习驾驶证明30日调整为20日;对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的,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地由变更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需求。

  6.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在城镇老旧小区周边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划定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路段,明确停车时间和停放要求,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允许车辆临时停放,缓解“停车难”问题。

  7.便利老年人线上线下办理交管业务。优化网上代办服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手机APP账号,由亲友代办网上机动车牌证、驾驶证业务,提升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便捷性。优化窗口服务流程,推行在车辆管理所等公安交管服务窗口设立老年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或者专门窗口,进一步完善导办等工作机制,鼓励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代办服务。

  8.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推进与军队有关部门建立驾驶证信息联网核查机制,便利持军队和武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原驾驶经历和驾龄可以连续计算,更好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就业从业、驾车出行。

  9.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2021年底前未及时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可以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正常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恢复驾驶资格。

  10.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在办理机动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车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申请人不方便本人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无需再出具纸质委托书,减少证明材料,方便群众即时委托、远程委托、异地委托办事。

  11.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积极推行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金融机构信息联网,共享机动车抵押信息,简化办理抵押登记程序。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公章在全国信息系统统一留存的,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无需再提交主合同,无需到地方公安交管部门备案。

  12.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在已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车辆管理所网上核查机动车交强险信息,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凭证。

  记者了解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中,第1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第2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以及第4项(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中 “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电子通行码”措施,按照部交管局的统一部署推行。而第3项(试点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昆明市先行试点,今年下半年在其他州(市)推行。其他措施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

  6月1日起 在全省试行发放私家车电子行驶

  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盼,紧密结合云南公安交管工作实际,再推出一项便民利民措施。即试行私家车行驶证电子化。在全省试行发放私家车(个人所有的机动车)电子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云南“办事通”手机APP申领电子行驶证,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为驾驶人及相关行业提供在线“亮证”服务,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和驾车出行。这项措施将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

  “放管服”改革便民措施有序推进

  据介绍,2020年1月,公安部推出6项交管改革便民利企新措施, 3月1日起,在重庆、四川、广东深圳等地试点网上学习考试学法减分,2020年12月开展推广应用工作。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云南省于2021年1月5日,在昆明、曲靖、玉溪、保山4个市推行了“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便民措施的试点工作。根据《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可以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分。

  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项改革措施试行5个月以来,试点地区通过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共有44万余人成功减免了交通违法记分,享受到改革红利,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进一步提升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发挥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这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改革措施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

  为保证新措施按时顺利实施、精准落地,云南公安交管部门将制定配套的相关制度和规范,操作流程,组织民警、辅警进行全员培训、信息系统升级等,全力组织推进,狠抓改革措施的落实。同时,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云南网记者 张玛睿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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