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烟钱未果殴打路人致死 乐东一男子畏罪潜逃13年一审被判死缓

[热点] 时间:2024-01-23 19:01:0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31次

原标题:索烟钱未果殴打路人致死 乐东一男子畏罪潜逃13年一审被判死缓

新海南客户端、索烟死乐死缓南海网、钱未潜逃南国都市报2月23日消息(记者 陈栋 通讯员 罗凤灵 邱桢敏)海南乐东男子符某衡向问路人索烟被拒后,果殴电话召集多人殴打三男子致1人死亡,打路东男畏罪潜逃13年后终落网。畏罪近日,年审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被判一审判处符某衡死刑,索烟死乐死缓缓期二年执行,钱未潜逃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果殴

2008年5月1日下午5时左右,打路东男广西三男子黄某金、畏罪陆某丰和王某驾驶两辆摩托车,年审从琼中出发前往乐东某农场打工。被判次日凌晨1时许,索烟死乐死缓三人行至乐东抱由镇后,陆某丰去一间工棚问路,遇见符某衡与陈某(已判决)等人在工棚内喝酒,符某衡借机要求陆某丰买烟,陆某丰予以拒绝并转身离开,符某衡尾随陆某丰至工棚前的公路边遇到黄某金、王某二人,符某衡再次要求陆某丰等人买烟未果便阻拦三人离开,同时打电话召集多人赶到现场,持石块、砖头等殴打黄某金、陆某丰和王某,王某跑至附近一工地躲藏。之后陈某出工棚查看情况,听从符某衡的指使并和符某衡等人一起用拳脚、水泥块、砖块等继续围殴黄某金、陆某丰,黄某金被打倒在地。当日4时许,黄某金因伤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符某衡潜逃至广东省普宁市占陇镇躲藏,2021年6月16日被普宁市公安机关抓获。

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符某衡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致1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符某衡纠集指使多人共同殴打被害人黄某金、陆某丰、王某,系犯意提起者和纠集者,并直接参与实施殴打伤害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符某衡因向前来问路的被害人无故索要香烟未果,即纠集指使他人殴打被害人,且在公安民警出警到现场后,符某衡等人仍不停止实施伤害行为,主观恶性大。案发后符某衡潜逃多年,被查获时向公安民警虚报身份,到案后及庭审中均对其所犯主要罪行避重就轻,没有认罪悔罪表现,综合全案事实、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陈栋)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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