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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工程应避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综合] 时间:2024-03-29 21:38:1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55次

原标题:新建工程应避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10日,新建《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简称《规划》)在市规自委网站向社会公示,工程并听取公众意见,应避易公示期为30天。开地《规划》提出,质灾本市山区按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为高易发区、害高中易发区、新建低易发区。工程高易发区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应避易特殊地区,充分考虑建设的开地限制性和适宜性,引导新建工程尽量避开。质灾

《规划》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害高决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围绕保障首都城市安全,新建提高城市韧性为根本目标。工程结合“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和地质灾害防治的应避易严峻形势,极端气候增多,地质灾害呈现随机性更大、隐蔽性更高和破坏性更强的特点,由此确定了《规划》以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从提高地质灾害隐患识别和风险调查水平、监测预警精准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应急技术支撑能力和科学研究、装备体系方面入手,建立系统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体系,构建分区分责分类分级的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新格局,推进首都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和能力建设。

《规划》依据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和人为活动因素,将山区按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高易发区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特殊地区,充分考虑建设的限制性和适宜性,引导新建工程尽量避开;地质灾害中、低易发区继续加强城镇单元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工程建设和农村建房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针对不同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由相应部门落实防治责任。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加强源头管控防范地质灾害。

结合地质灾害防治现状,聚焦山区道路沿线、人口聚集区和重要基础设施等重点防治区,《规划》明确提出六项具体任务:强化调查评价体系,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提升精准预报能力;巩固综合治理体系,增强源头管控能力;加强应急防治体系,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深化科技创新体系,提高科技支撑能力;优化人才队伍体系,提升基层防灾能力。促进专业监测预警与群测群防的深度融合,推进北京地区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向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发展,以地质科技助力保障首都地质环境安全的需要,提高城市韧性。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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