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三道防线管理操作风险

[百科] 时间:2024-03-29 15:36:4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6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家管理管理从今天(28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金融监督机构

    

      操作风险,总局是银行应建指由于内部程序、员工、保险信息科技系统存在问题以及外部事件造成银行保险机构损失的立道风险。操作风险是防线风险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办法明确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操作风险管理的操作三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包括各级业务和管理部门,国家管理管理是金融监督机构操作风险的直接承担者和管理者,负责各自领域内的总局操作风险管理工作。第二道防线包括负责各级操作风险管理和计量的银行应建牵头部门,指导、保险监督第一道防线的立道操作风险管理工作。第三道防线是防线风险各级内部审计部门,对第一、二道防线履职情况及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

    

      办法还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对操作风险进行全流程管理。规定了内部控制、业务连续性管理、数据安全、业务外包管理等操作风险控制、缓释措施的基本要求,建立操作风险情况和重大操作风险事件报告机制,应用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库等三大基础管理工具以及新型工具,强化变更管理。

    

    

      办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管理,采取保护措施,保护数据免遭篡改、破坏、泄露、丢失或者被非法获取、非法利用,重点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促进依法合理利用数据。

    

      参照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机构的认定标准,办法划分规模较大和规模较小的银行保险机构,分别适用差异化的监管要求:鼓励规模较大的机构提升运营韧性;不强制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独立的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但要求其相关信息系统应具备操作风险管理功能;明确规模较小机构的第二道防线部门可不设立操作风险管理专岗,并给予其在实施操作风险管理架构和职责、风险管理基本要求方面两年过渡期。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这一办法并适时发布实施。

    

      (总台央视记者 王雷) 【编辑:钱姣姣】

(责任编辑:综合)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