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房产税实施细则:个人非营业用房等5类可免征

[综合] 时间:2024-04-18 01:23:0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84次

  据陕西省国资委网站消息,陕西税实施细陕西省政府近日印发《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房产细则中提到,则个征五类房产可免征房产税。人非

  这5类房产包括:国家机关、营业用房人民团体、等类军队自用的可免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陕西税实施细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细则提出,则个征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人非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营业用房,由经营管理的等类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可免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陕西税实施细,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对产权共有的,由共同人确定代表缴纳或经协商分别缴纳房产税。

  细则还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季征收,纳税人应在季度终了15日内申报纳税。税额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对纳税人没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价格计算征收。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需要减税或免税的,经纳税人申请,由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层报省地税局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

原标题:陕西出台房产税实施细则 5类房产免征房产税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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