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放、流动管理要交费吗?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人事意见》(沪人社力〔2015〕468号)的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档案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内容,自2015年1月1日起实行免费服务。存放因此,管理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管流动人员档案、交费提供开具档案相关证明等服务都是流动免费的。
什么情形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呢?
根据规定以下八种情形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1、人员人事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档案;
2、辞职辞退、存放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
3、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交费档案;
4、未就业的流动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5、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员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档案中方雇员的档案;
7、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
8、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转递人事档案须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严禁毕业生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王旭)(责任编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