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消委会:“双十一”理性消费防范“套路”

[焦点] 时间:2024-04-26 18:31:3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76次

原标题:广西消委会:“双十一”理性消费防范“套路”

题:广西消委会:“双十一”理性消费防范“套路”

新华社记者何程

2020年“双十一”即将到来,双十一广西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广西提醒广大消费者做到理性消费、消委性消冷静参与、费防范套防范“套路”、双十一及时维权。广西

广西消委会提示,消委性消消费者在选择商家时,费防范套可选择经营时间长、双十一信誉度高、广西访问量大、消委性消资质齐全的费防范套购物平台及商家,仔细查看商家资质、双十一信用评价等信息,广西防止误入钓鱼网站购物。消委性消

面对各式各样的低价宣传,建议消费者充分了解商家促销规则,关注商品价格变化。对于预售商品,下单前要了解促销规则,避免付定金后出现支付尾款无法享受优惠、规定时间内无法支付尾款、七日无理由退货不兑现、定金不予退还等问题。

消费者在支付货款时要小心谨慎,不要登录陌生网站或点击不明链接,不要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户及密码等,不要在没有可靠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担保的情况下,直接将钱款汇入对方账户。

“双十一”期间商品交易量大,快递运送时间长,收货环节非常重要,建议消费者收货时先查看商品规格、型号、数量等与订单是否一致后再签收。同时,商家所送赠品也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消费者发现赠品有质量问题,可依法向商家索赔。

购物后,消费者要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对商家的活动信息、聊天记录、订单详情等做好截屏保存,做到有据可查,防止后期权益受到侵害。

广西消委会提示,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时,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协调,如不能协商解决,消费者可联系所在地消委会组织或拨打12315热线寻求帮助,也可以通过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何程)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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