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制定规划建设标准 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设30张床位

[休闲] 时间:2024-04-26 09:01:3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26次

原标题: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制定规划建设标准 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设30张床位

北京市卫健委、北京市发改委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制定《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与建设标准》,市部设标生服少设要求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设置30张床位。门联到2030年,合制划建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定规

原则上,准新张床每个街道(乡镇)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社服务人口超过10万的区卫街道(乡镇),应扩大中心规模面积或增加中心数量,中位每增加5万至10万人口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分中心。心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的北京规划设置需满足城镇地区居民步行15分钟以内、远郊平原地区居民步行20分钟以内、市部设标生服少设山区居民步行30分钟以内可及的门联目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合制划建居民服务需求加强住院病房建设,定规合理设置床位。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1至1.5张/千人口的标准适当配置床位,至少设置30张床位。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床位用于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设置基本医疗服务区、公共卫生服务区、辅助诊疗服务区、综合管理服务区四个区域。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规模和承担的功能选择性设置科室,至少设置全科医疗科、治疗室、药房等。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任务有:开展门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的诊疗服务,开展住院服务,提供日间观察、急性期治疗服务;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公共卫生应急预防与管理,协同实施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处置;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针对不同人群提供包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居家护理、家庭病床等在内的综合性、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向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诊疗能力的患者,接受上级医院下转的符合条件的患者,提供后续康复治疗、康复护理服务;加强社区临床药学服务,开展对居民合理用药的教育与指导;有条件的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在线诊疗等。(孙乐琪)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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