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泳池溺水7分钟无人施救身亡,一男子全程旁观引争议

[休闲] 时间:2024-04-25 14:43:5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97次

       近日,男孩溺水男全四川凉山盐源县一游泳馆发生的泳池儿童溺亡事件引发关注。在现场视频中,分钟溺水儿童在挣扎过程中,无人旁边一男子似乎发现了不对劲,施救身亡但并未及时做出反应。程旁对此,观引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李立红律师表示,争议虽然见义勇为是男孩溺水男全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视频中该男子的泳池行为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视频显示,分钟溺水儿童身上套着游泳圈,无人在游动过程中,施救身亡该儿童头朝下从游泳圈里跌落,程旁随后出现挣扎动作,观引旁边游泳的几人并未发现。稍后,儿童旁边一男子似乎发现了不对劲,等他来到溺水儿童身边不久,该儿童已经停止挣扎,沉入水中。在溺水挣扎大约7分钟后,该儿童被人捞起,现场其他成年人为其进行心肺复苏,但并未起到效果。

       李立红认为,未成年人游泳时,父母是第一责任人,同时游泳场馆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正常开放营业的场馆内,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而对于在儿童溺水时旁观的男子,李立红表示,刑法中规定,作为义务来源分为四种,分别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法律行为产生的作为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如果确定男子没有上述四种救助义务,那么确实无法要求他承担法律责任。“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现行法律体系对见义勇为也是持褒奖、鼓励、支持的态度。这个事件也提醒我们要保持警惕,尤其是在公共场所要完善意外救助方式。”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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