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杀妻嫌犯弟弟愿意抚养小女儿最新进展 杭州警方通报失踪女子遇害案后续 杭州杀妻男曾家暴前妻不离就没命

[焦点] 时间:2024-01-20 14:51:2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73次

7月26日晚间,杭州妻子“失踪”案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的杀妻弟弟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愿意抚养许某某和来某利的嫌犯小女新进续杭小女儿。7月25日,弟弟杭州警方公布失踪遇害女子丈夫被抓捕视频,愿意遇害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抚养方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儿最

杭州杀妻案嫌疑人弟弟:愿抚养其小女儿

杭州杀妻分尸案最新进展

据三联生活周刊报道,展杭州警踪女州杀许某某与来某利均为再婚,报失暴前二人有一个女儿,案后今年11岁;许某某与前妻有一个29岁的妻男妻儿子。此前,离没来某利的杭州前公公曾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来某利与前夫于良(化名)有一个女儿,杀妻29岁左右,嫌犯小女新进续杭已经结婚。

于良透露,大女儿曾说,小女儿在“姨娘”即来某利的姐姐处照顾。7月26日下午,来某利的姐姐告诉新京报记者,家人正在考虑来某利小女儿的监护、抚养问题。

来某利姐姐称,现在来某利去世、许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自己身患重病,家中还有两个孙辈小孩需要照顾,所以抚养来某利小女儿有一定困难。“管(抚养)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孩子是否由我们照顾)她姐姐会决定的。”

对此,于良表示来某利小女儿应由与其有血缘关系的家属监护、照料,今后的生活费用会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所以即使大女儿同意扶养小女儿,也要和自己商量。

而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的家人方面,其弟弟表示愿意抚养来某利的小女儿。他说,小女儿与自己的女儿相差一岁,“也有伴,关爱不会少”。

依据民法总则,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为祖父母、外祖父母;二为兄、姐;三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据来某利的前公公及许某某老家浙江省诸暨市球山村村民透露,来某利、许某某双方的父母均已过世。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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