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批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2-1)》公告,国家工作正式启动第七批国家药品集采工作,药品月上并拟定于7月12日开标。集采
文件对采购品种及约定采购量、启动采购周期与采购协议、拟于申报资格采购执行说明等内容进行规定。旬开
根据文件,第批本次国家药品集采品种共61个,国家工作涉及恶性肿瘤、药品月上心血管、集采糖尿病等多个治疗领域,启动包括阿法替尼口服常释剂型、拟于碘帕醇注射剂、旬开二甲双胍维格列汀口服常释剂型等。第批
为保障集采药品稳定供应,本次国家药品集采探索“备供企业”方式。根据药品中选结果,当主供企业无法满足所选地区市场需求时,备供企业可按有关程序获得主供企业身份,保障药品供应。
在采购执行方面,文件明确在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药品集采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在此基础上,医疗机构剩余用量可按当地药品集采管理有关规定,适量采购同品种价格适宜的其他药品。
据悉,企业申报信息公开将在7月12日上午进行,采用线下公开方式或线上直播方式。(记者彭韵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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