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标准不变 明年1月1日起东城西城通州率先实施

[时尚] 时间:2024-04-26 20:30:1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86次

  明年1月1日起,北京变明东城区、道路电收东城西城区和通州区将率先全面实施道路停车改革并实现电子收费,停车通州这些地区的费标占道停车将不再有现场人工收费。昨天,年月市发改委、日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西城明确此次电子收费改革后,率先停车收费标准保持不变。实施此外,北京变明要求电子收费停车场统一明码标价。道路电收东城

  停车仍按3类区域 收费标准不变

  根据通知,停车通州改革后本市道路停车泊位仍划分为3类区域,费标收费标准保持不变;大型社会活动期间,年月道路停车仍可实行计次收费。日起按照划分,本市道路停车泊位划分的3类区域分别是:一类地区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及中央商务区(CBD)、燕莎地区、中关村西区、翠微商业区等4个重点区域;二类地区为五环路(含)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三类地区为五环路以外区域。

  3类地区道路停车收费标准不同,如一类地区小型车停放,白天(7:00-19:00)时段的收费标准为:首小时内10元,首小时后每小时15元,夜间(19:00(不含)-次日7:00),则按2小时1元收费;二类地区小车白天收费标准为首小时内6元,首小时后每小时9元,夜间同为2小时1元;三类地区小车收费,白天收费标准为首小时内2元,首小时后每小时3元,夜间则同为2小时1元。

  按照市发改委的要求,道路停车管理改革后,北京市交通委及各执收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今年新出台的“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收取费用”停车收费政策,并接受价格、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收费牌统一为橙色 要求各区明码标价

  按照市发改委要求,改革后各区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必须在起止地点、收费地点等醒目位置,使用标价牌或电子信息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电子收费牌的底色统一为橙色,内容必须包含收费对象、收费时段、收费标准(包括计价单位、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收取费用、军车残疾车按规定免费等内容)、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执收单位监督电话、行业主管部门电话和价格举报电话、收费单位名称、停车场范围(位置)、编号(按《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规定执行)、车位总数等。

  “明码标价应当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收费标准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另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按照市发改委下发的《关于规范本市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的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各区必须执行这一明码标价要求,各区价格监管部门也要求对辖区内收费停车场价格行为加强监管。

  监测收费情况 上报停车费年度收入

  除了电子收费停车场必须明码标价之外,日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本市道路停车占道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还要求市交通委及各执收单位,按规定在本单位网站公示收费单位名称、停车场范围(位置)、编号、车位总数、收费时段、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执收单位监督电话、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电话和价格举报电话。

  据悉,为平稳过渡这一停车收费改革,本市交通部门还将进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并在每年5月底前,将全市上一年度政策执行及收费年度收入、停车运营管理支出情况书面函告市发改委及市财政局。

  文/本报记者  林艳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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