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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文促进城市公共艺术发展

[知识] 时间:2024-04-19 00:30:2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39次

  记者9月28日从广州市政府了解到,广州公共该市对城市公共艺术作出明确规范,发文发展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促进城市公共建筑应配置艺术建(构)筑物。

  所谓城市公共艺术是艺术指公共空间内的雕塑、壁画、广州公共城市家具等有艺术价值的发文发展城市公共艺术建(构)筑物。广场等公共空间的促进城市雕塑、壁画等是艺术城市艺术品位的体现,广州是广州公共内地首个对城市公共艺术作出规范的城市。

  根据广州近日发布的发文发展《广州市促进城市公共艺术建设发展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由政府投资的促进城市三类新建建设项目应配置城市公共艺术建(构)筑物,具体包括: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艺术文化、体育等公共建筑;航站楼、广州公共火车站、发文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场站;用地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促进城市广场和公园。

  对于城市公共艺术的投资金额问题,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经验,并结合实际情况,《暂行办法》提出广州城市公共艺术的投资金额要求为:由政府投资的新建项目,公共艺术建(构)物不低于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五至千分之一左右,不高于百分之一;引入社会资本建设的城市公共艺术建(构)筑物,其投资金额不受限制。

  据悉,该市还提出,在编制重要景观地区城市设计时,把经批准的城市公共艺术建(构)筑物设计要求纳入规划条件,作为后续建设实施的依据。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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