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原局长郑文斌因受贿罪一审获刑12年6个月

[热点] 时间:2024-04-19 21:50:0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48次

  央视网消息:据上海第三中院公众号消息,上海市公审获2023年3月30日上午,安局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一审公开宣判原上海市闵行区副区长、闵行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党委书记、分局局长郑文斌受贿一案,原局因受以受贿罪判处郑文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长郑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随案移送的文斌赃款予以没收。

  上海三中院经审理查明,贿罪2013年至2021年,刑年被告人郑文斌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市普陀区副区长、个月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党委书记、上海市公审获局长,安局闵行区副区长、闵行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党委书记、分局局长等职务便利,原局因受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453万余元。

  上海三中院认为,被告人郑文斌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郑文斌有索贿情节,依法从重处罚,其中部分索贿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郑文斌被采取留置措施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一般应当从轻处罚。郑文斌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真诚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量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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