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车主驾驶玩具卡丁车上路 交警:扣车、罚款1000元

[时尚] 时间:2024-04-26 21:09:4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98次

原标题:上海一车主驾驶玩具卡丁车上路 交警:扣车、上海罚款1000元

东方网通讯员周帆8月22日报道:男子深夜驾驶玩具卡丁车上路,车主车上车罚结果被网友举报了。驾驶警扣近日,玩具一名驾驶卡丁车违法上路行驶的卡丁款元男子被上海宝山公安查处,违法嫌疑人邓某被警方处以罚款1000元的上海处罚。

8月15日,车主车上车罚上海公安局宝山分局接网民举报称,驾驶警扣前一天深夜,玩具有人驾驶卡丁车在锦秋路的卡丁款元非机动车道内穿行,影响非机动车的上海正常行驶。接到举报后,车主车上车罚宝山交警支队一大队立即会同祁连派出所展开排查。驾驶警扣

经实地走访,玩具民警发现确有市民驾驶卡丁车进出周边小区。卡丁款元经进一步排查,民警很快确认该卡丁车驾驶人为小区居民邓某,并在其家中查获了玩具卡丁车1辆。最终,邓某被带往公安机关接受处理,并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民警询问,邓某交代:该玩具卡丁车是其用某品牌平衡车和卡丁车套件组装而成。8月14日晚,他驾驶卡丁车至小区附近某商场的专用赛道内练习驾驶,一小时后驾车返回。为贪图方便,他并未将卡丁车拆卸后搬运回小区,而是直接驾车驶入非机动车道,并在车道内频繁变道穿梭,极大地影响了其他非机动车的安全通行。“当时的确太过冲动,主观上也存在侥幸心理,所以没有认真考虑这一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邓某表示。

经民警教育,邓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和危险性。目前,宝山警方已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之规定依法扣留邓某的卡丁车。同时,因叶某实施了“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情节较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宝山警方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邓某使用的玩具卡丁车以及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车辆是不能上路的,它们实际上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均属于未按规定注册登记通行的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上道路行驶,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非道路场地内使用。一旦上路行驶就是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发生意外,由于没有保险,事故赔偿等都只能自掏腰包。

(薛宁薇)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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