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一精神病人砍伤家人 检察机关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探索] 时间:2024-02-18 01:09:3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58次

原标题:乐东一精神病人砍伤家人 检察机关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新海南客户端、乐东南海网、精神家人检察机关南国都市报8月20日消息(记者 陈栋 通讯员 李宗世)近日,病人乐东县检察院对一涉案精神病人羊某向县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砍伤

据了解,提出2020年3月6日,强制羊某因臆想自己被人看不起,医疗在家里癫痫病发作时持刀砍伤、申请割伤弟媳、乐东堂姐及其母亲三人,精神家人检察机关致一人轻微伤、病人一人轻伤、砍伤一人重伤二级,提出后羊某自残致自己轻伤二级。强制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医疗羊某在本次作案时有癫痫(精神运动性发作),不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发病时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那么怎么才能防止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精神病人再次危害他人安全、财产安全,又达到保障精神病者健康的效果?且听听办案检察官怎么说。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羊某在发病时不念亲情,不能辨认、控制自己的行为,实施暴力行为造成了伤害他人的危害结果,已经达到犯罪程度,虽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仍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乐东县人民检察院遂依法提出强制医疗申请。(陈栋 李宗世)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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