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记入信用报告”?失信惩戒不能搞“道德档案”

[探索] 时间:2024-04-27 05:44:3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22次

  建设诚信中国任重道远,闯红但是灯记道德档案如今方兴未艾的信用管理措施,却在一些地方变了味道,入信地铁上吃东西、用报频繁跳槽、告失闯红灯等私人领域的信惩行为、轻微违法都被纳入信用体系中,闯红引发了不小的灯记道德档案争议。要警惕将信用“妖魔化”,入信相关部门更别借机扩权,用报把征信弄成计划经济时代的告失“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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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信惩过去“老赖”横行,闯红“一处失信,灯记道德档案处处受限”成为全社会的入信朴素愿望,如今则应该进入信用管理 2.0时代,需要对信用管理本身做出精细化管理,避免信用滥用,注意平衡信用管理和公民隐私,厘清法律关系。

  目前,中国的“黑名单”体系主要有四种:一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建立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体系,针对“老赖”可实施禁坐飞机、禁止高消费等惩戒措施。二是人民银行系统的信用报告,主要影响当事人的信贷。三是国家发改委的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工作”,以及一些行业管理部门的行业信用体系。四是地方的信用管理措施,这也是最容易引发争议的地方,一些地方搞的“闯红灯记入信用报告”“地铁逃票影响贷款”都成了热点话题。

  四个诚信管理体系中,法院系统和央行系统最为权威,其信用收集、惩戒措施(不利后果)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争议不大,成为很多信用平台的基础数据,但是一些地方的信用措施明显缺乏上位法的依据。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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