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开创、邓小平发展的“一国异(两)制”是两岸最大公约数

[探索] 时间:2024-03-28 22:18:4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8次
  中评社╱题:孙中山开创、孙中山开邓小平发展的创邓“一国异(两)制”是两岸最大公约数 作者:王华(上海),国防大学政治学院军事学硕士、小平退役陆军中校、发展现为上海春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异两约数春晓智库负责人  【摘要】“一国两制”在台湾被长期污名化,制两这与台湾社会对“一国两制”有太多太深的岸最门户之见有很大关联。实际上,孙中山开在大陆的创邓民国时期,虽然没有“一国两制”这个“说法”,小平但是发展一直有“一国两制”这种“做法”,幷且这一“做法”还是异两约数由孙中山先生开创的。由孙中山先生所开创的制两“一国异(两)制”政治实践与政治探索,开始于1912年2月6日的岸最南京,结束于1959年3月28日的孙中山开西藏。如果我们能把这一段历史的来龙去脉厘清,有助于更多的台湾人民抛弃门户之见,以理性心理、平和心态去接受孙中山开创、邓小平发展的“一国异(两)制”。  自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政治构想以来,“一国两制”在台湾社会被极度污名化,台人若有表示认同者,通常会被视为“政治失格”、“丧权辱国”、“卖国求荣”。之所以出现这样一种情况,无外乎台湾人民对“一国两制”岐见太深,幷且还有扩大和恶化之势。  台湾本不该如此,因为在大陆的民国时期,虽然没有“一国两制”这个“说法”,但是一直有“一国两制”这个“做法”,幷且这一“做法”还是由孙中山先生开创的。  一、由孙中山先生所开创的“一国异(两)制”政治实践与政治探索,开始于1912年2月6日的南京,结束于1959年3月28日的西藏  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发,南方诸省纷纷宣布独立,脱离满清统治。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于南京建立,孙中山先生任临时大总统。  2月1日,蒙古王公联合会致电孙中山先生,电称:“合五大民族组织共和政体……此本无所用其反对。惟以蒙古制度、风俗、语言、文字,与内地不同,又以地居全国大半,民风强悍,逼外强邻,危险实多……”,要求新建立的中华民国政府,不仅要考虑蒙古王公的特殊利益,而且还要维持蒙古固有的社会制度,其中最核心的就是保留内外蒙古“封建王爵世袭制”,这当然也是蒙古王公最关心的一个话题。  后来,西藏地方当局也向中华民国政府和大总统孙中山提出类似要求,希望保留西藏地区的“封建农奴制”及政教合一体制。  当时沙皇俄国有支持内外蒙古脱离中国独立的图谋,英国及英属印度对支持西藏独立、脱离中国,也是蠢蠢欲动。如果孙中山先生不能审时度势,非要坚持“一国同制”,非要全国各地均实行共和体制,刺激内外蒙古和西藏地区独立,那么中华民国1142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就有可能会失去418万平方公里,其中外蒙古180万平方公里,内蒙古118万平方公里,西藏120万平方公里。  孙中山先生为了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迫于政治现实,作出政治妥协。同意在中原内地省份行“新制”的基础上,允许边疆偏远省区留“旧制”,即中华民国政府特许内外蒙古和西藏地区保留旧有社会制度。  当时袁世凯派出的北方代表团正与南方和谈,2月6日,根据孙中山先生提议,南北和谈双方代表紧急通过了《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幷电告蒙古王公联合会,特许内外蒙古保留“封建王爵世袭制”及其它旧有社会制度;也电告西藏地方当局,特许西藏地区保留“封建农奴制”和政教合一体制,西藏贵族阶层和封建农奴主的旧有利益维持不变。所以1912年2月6日是孙中山先生开创“一国异(两)制”政治实践和政治探索的起始。  据黄兴之子黄一寰回忆,当年孙中山先生与黄兴、宋教仁等人谈到蒙藏异制问题时,也曾说过:“蒙藏地方作为边疆地区,与我们中原情况不一样,我们可以在一个国家内部实行相异的社会制度”,因此孙中山先生治理边疆地区的思想和观点可以简缩概括为四个字:“一国异制”。  考虑到目前“一国两制”的提法在台湾社会已经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严重污名化,幷且绝大多数台湾人民对大陆有太多太深的意识形态和门户之见,基于现实原因,把孙中山先生所确立的中原内地省份行“新制”,边疆偏远省区留“旧制”的做法,简缩概括为“一国异制”,与“一国两制”提法作一适当区隔,确有必要。  “一国异制”实行后的第6天,即2月12日,清帝逊位,满清政权走入历史。  4月1日,孙中山先生至南京临时参议院正式宣布解职,发表告别演说:“本大总统于中华民国正月初一日来南京就职,今日四月初一日至贵院宣布解职。三月以来,南北统一,战事告终,造成完全无缺之中华民国……本大总统受职之初,不料有如此之好结果,亦不料以极短之时间,而能建立如此之大事业……”  孙中山先生所说的“造成完全无缺之中华民国”,“一国异制”显然是其重要的制度保障。若没有“一国异制”,中华民国可能会失去三分之一以上的领土,“完全无缺之中华民国”将很难得到保证,因此孙中山先生所开创的“一国异制”实质上就是中华民国的“开国之制”。若没有这个“开国之制”,中华民国就开不出1142万平方公里的广阔国土,也不可能成为仅次于俄国的世界第二大领土国。  同年9月20日,中华民国政府进一步发布《加进实赞共和之蒙古各札萨克王公封爵》,宣布:“凡蒙古王公,效忠民国,实赞共和者,各照原有爵位加晋一级”。于是有些蒙古贵族,在清朝时原本不是王,现在也能被中华民国政府晋封为郡王;已经是郡王的蒙古贵族,现在可以晋封为亲王;已经是亲王的蒙古贵族,现在可以晋封为汗王。汗王是蒙古王公爵位的最高等级,已经到顶了,虽然不能再行晋封,但是汗王老婆多,孩子也多,可以在其儿孙当中,另外再加封一个。于是不仅内蒙古王公愿意效忠中华民国政府,甚至连已经宣布独立的外蒙古王公也愿意支持中华民国政府。  辛亥革命爆发后,南方诸省纷纷宣布独立,外蒙古也混水摸鱼宣布“独立”,祇是他们这个“独立”与其他省区不一样,不仅要脱离清政府,还要脱离中国,1911年12月28日外蒙古第八世哲布尊丹巴·博克多格根自称“大蒙古国皇帝”。  然而此后,中华民国政府依托孙中山先生所开创的“一国异制”,开出优惠条件,极力争取外蒙古王公支持。外蒙古第八世哲布尊丹巴被迫于1915年6月宣布取消外蒙古独立,改为“自治”,幷承认外蒙古为中国领土之一部分,第八世哲布尊丹巴还接受了中华民国政府册封的汗王爵位(呼图克图汗)。1919年,中华民国西北筹边使徐树铮率领近一万名西北边防军进驻外蒙首府库伦,恢复中国政府在外蒙古的驻军。  1920年,因为军阀混战,直皖战争爆发,北洋政府段祺瑞误信身边幕僚周善培之言,作出撤军外蒙古的错误决定,导致白俄恩琴军队乘虚而入。后来苏俄红军以尾随追击白俄恩琴为名,长期占据外蒙古,幷废除旧有社会制度,导致孙中山先生所开创的“一国异制”在外蒙古过早结束。  第二次国共内战后期,“一国异制”在内蒙古宣布结束。  1959年3月26日,达赖喇嘛宣布“西藏独立”,成立“西藏临时政府”,以失败告终,逃往印度。两天后,即3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废除西藏“封建农奴制”和政教合一体制,100多万农奴(内含20多万奴隶)翻身成为自由人。  自此,孙中山先生所开创的“一国异制”在内外蒙古和西藏地区全部结束。从1912年2月6日南京的开始,到1959年3月28日西藏的结束,孙中山先生所开创的“一国异制”经历47年的岁月,时间不算短,所以始于中华民国建国之初的“一国异制”实际就是中华民国行之有年的“建国传统”。  二、孙中山的“一国异制”和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有什么区别  在笔者看来,两者区别就如同台湾米和大陆米的区别。各取一粒米,放在显微镜下,请最有经验的老农或者最有学识的农业科学家来观看,也不一定能分清楚,谁是台湾米,谁是大陆米,两者没有多大区别。  但是对于有“心结”的人来说,台湾米和大陆米有天壤之别:“台湾米”就是“爱台米”,大陆米若是吃上一口,弄不好就是“舔中卖台米”……  孙中山的“一国异制”和邓小平的“一国两制”,如果非要说出一个区别来,祇能说是产地和来源有不同:“一国异制”来源于孙中山,“一国两制”来源于邓小平;“一国异制”产自1912年2月那个时空的中华民国首都南京;“一国两制”产自1982年1月那个时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  考虑到孙中山的“一国异制”和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没有本质区别,都是指在一个国家之内,执政者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迫于政治现实,作出政治妥协,同意在不同的地区实行不一样的社会制度。因此为了打破“台独”民粹,消除两岸门户之见,在寻求未来和平统一的征程中,需要实现两个“合体”:一是1912年2月的中华民国“建国传统”与1982年1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两岸构想”实现合体;二是孙中山的“一国异制”和邓小平的“一国两制”实现合体,成“一国异(两)制”。  三、邓小平对“一国异(两)制”的发展和贡献  邓小平是“一国异(两)制”在新时期的继承者和发展者,也是“一国两制”名词概念的最早提出者。  “一国两制”名词概念是作为“解放台湾”提法的替换词出现的。1979年1月30日,赴美国访问的邓小平对美国参议院多数党领袖伯德等人说:“我肯定你们已经注意到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而改称我们要解决台湾回归祖国、完成统一大业的问题。台湾问题不再使用‘解放’一词,这表示了我们的一种愿望,希望用和平方式解决。祇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  当时的大陆正处于由“解放台湾”提法向“一国两制”提法转换的过渡时期,虽然当时尚没有创制“一国两制”的名词概念,但是这一次是邓小平在两岸议题上首次提出“一国两制”的精神内涵。  “解放台湾”一词改称“我们要解决台湾回归祖国、完成统一大业的问题”,显然不易于民众识记和社会传播。为此,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华人协会主席李耀滋时,首次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概念,简称“一国两制”。  孙中山时期,不存在用“一国两制”替换“解放台湾”提法的问题,所以不需要专门创制“一国两制”或“一国异制”的名词概念。“一国异(两)制”在民国建立时算是“大事”,却幷非“难事”。那时没有意识形态上的干扰和对立,南方革命政府内部没有争议,北方北洋集团也没有异议。既然大家对中原内地省份行“新制”,边疆偏远省区留“旧制”,都没有不同意见,那直接去做就好了,没必要非要弄出一个“一国异(两)制”的名词概念。所以在民国时期,祇有“一国异(两)制”这个做法,没有“一国异(两)制”这个说法。  四、以孙中山开创、邓小平发展的“一国异(两)制”实现国家和平统一,是两岸人民最大的公约数,也是最大的同心圆  在和平的条件下,争取“一国同制”不现实。然而“一国异(两)制”始于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之初,是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先生所开创的中华民国“开国之制”和“建国传统”,台湾人民没有理由拒绝它,更没有理由敌视它。台湾人民应该尊重两岸同属一国之现状,正视两岸幷存异制之现实,拥抱中华民国“开国之制”,恢复中华民国“建国传统”,比照1912年2月6日中原内地省份行“新制”,边疆偏远省区留“旧制”之办法,迎接国家的和平统一。  以孙中山开创、邓小平发展的“一国异(两)制”实现国家和平统一,是两岸人民最大的公约数,也是最大的同心圆,我们相信它不仅能够被大陆地区人民所接受,也会被越来越多的台湾地区人民所认可;我们也相信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台湾民众会向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先生及其“一国异(两)制”致以崇高的敬意,因为孙中山的“一国异(两)制”可以为台湾人民带来和平!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21年12月号,总第28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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