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出台措施支持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户转产

[百科] 时间:2024-04-18 16:35:0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30次
  中评社北京3月28日电/据澎湃新闻报道,赣州近日,出台措施产江西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户转产的支持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对以食用为目的陆生从事陆生野生动物养殖、经营利用的野生养殖,各地要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许可证书或文书,户转并明确优先支持养殖户发展油茶产业。赣州  《若干措施》要求,出台措施产制定一企(户)一策帮扶措施。支持各县(市、陆生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野生养殖派出工作组于3月31日前对辖区内野生动物人工养殖现状开展一次彻底摸底,动物核实许可证书或文书审批品种与实际养殖品种是户转否一致,全面掌握养殖品种、赣州数量等情况,了解养殖生产成本和收益情况,造册建档。对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陆生野生动物养殖、经营利用的,各地要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许可证书或文书。结合实际情况,对各类养殖企业、养殖大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户,分类制定转产方案,落实“一企一策”“一户一法”有效帮扶措施。  同时,给予转产发展融资支持。对转产农业产业项目的养殖户,各县(市、区)优先安排免担保、免抵押的“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最高授信额度30万元。支持养殖户申请其他信贷产品转产,对贫困户养殖户由县级财政给予100%的贴息,其他养殖户给予50%的贴息,贴息最长不超过三年。对贷款转型发展造林、油茶、森林药材种植等的养殖户,各地林业部门优先帮助其申报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在贴息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  《若干措施》明确,优先支持养殖户发展油茶产业。将养殖户新造高产油茶林、改造低产油茶林1亩以上的纳入省级项目补助范围,在享受市、县原有补助政策标准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再按每亩200元、80元的标准分别追加补助。  转产养殖户可享受农业产业发展补助。在县(市、区)基地规划区内转产新建蔬菜钢架大棚种植5亩以上并达到市级验收标准的,市级财政按重点县7000元/亩、非重点县50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当年转产种植脐橙的,在市定点苗圃基地采购苗木,定植标准容器苗的补助6元/株,定植大苗的补助10元/株,市、县财政各承担50%。对种植水稻、花生等作物的,除享受市、县既有产业奖补政策外,由县财政给予每亩300元补助。对养殖户转产领种抛荒地种植水稻的,当年由县财政给予100%租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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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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