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中再资环中再生持有黑龙江中再生56.67%的控股股权,黑龙江中再生是股东股中再生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表示,拟受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让万中再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由25.84%变为30.83%,司股将超过公司总股数的中再资环30%。本次股份转让是控股公司控股股东与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股东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条件。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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