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员打伤吃霸王餐“无赖” 检方认定属正当防卫不起诉

[热点] 时间:2024-04-24 21:00:1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73次

原标题:店员打伤吃霸王餐“无赖” 检方认定属正当防卫不起诉

5月7日凌晨,无赖加油站店员小郭和女同事一起值夜班,店员打伤当防过程中遇到吃“霸王餐”的吃霸叶某。为了阻止叶某不付钱就拿走店内的王餐卫食物,小郭与其发生了肢体冲突,检方事后叶某被鉴定为轻伤二级,认定小郭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属正

对于这个结果,起诉小郭感到气愤、无赖无奈又害怕:明明自己是店员打伤当防见义勇为,不让公家财物受损,吃霸怎么最后自己竟成了犯罪分子呢?

近日,王餐卫此案终于尘埃落定,检方长宁区检察院以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由,认定对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属正犯罪嫌疑人小郭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深夜值班遇“无赖”

5月7日凌晨,小郭和女店员小敏在长宁区某加油站上夜班,负责车辆加油和便利店收银工作。4时35分许,男子叶某戴着墨镜,手拉皮箱走进便利店,随意地在货架上拿起矿泉水和面包吃了起来。

看到叶某的举动,小敏连忙招呼他到收银柜台付钱,但叶某非但没有付费,还在言语上调侃了小敏几句,就径直离开了便利店。此时,小郭正在加油站负责卸油工作,只和叶某打了个照面,但便利店发生的事情他却不知道。回到便利店后,小敏给小郭描述了刚刚发生的事情,自认倒霉,垫付了面包和水钱。

哪知,半小时后,叶某居然又出现了。他故技重施,又去拿面包,小郭赶忙上前阻止,双方发生了口角,小郭便要求其离开便利店,并试图用手将其推出。

叶某激烈反抗,叶某朝小郭脸部打了两拳,并拉倒了放满酒品的货架,小郭遂向叶某脸部还击数拳。“我当时真的有点懵,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其他武器,想着就是要把他控制住等警察来。”小郭说。

叶某见势不妙落荒而逃。几分钟后,叶某再次折返拿取遗忘在店门口的行李箱时,被接报赶来的警察当场抓获。

难接受:应算正当防卫

事后,经警方鉴定,小郭的伤势构成轻微伤,叶某的伤势构成轻伤二级。

6月16日,叶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月9日,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五个月。而在7月6日,小郭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面对这样的结果,小郭无法接受,自己不是挑事的人,也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发生的冲突,不能算见义勇为,也应该算个正当防卫吧,怎么最后还进了拘留所,甚至要到检察院被起诉呢?“我是真的有些想不通,事情会发展成这个样子。”小郭说。

建议单位表彰奖励

那么,小郭的行为到底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呢?

长宁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案发时间在凌晨,地点在加油站这一特殊场所,叶某先后两次进入便利店强取食物,经劝阻不肯离开,其行为存在不确定的安全隐患和未知的风险。小郭出于对场所安全的考虑和对单位财产权利的保护,在反复劝说无果的情况下,试图将叶某推离便利店,遭到其反抗。叶某拉倒放满酒品的货架并殴打小郭,此时小郭面对的不仅仅是对财产权也是对其人身权的不法侵害,具有现实的、紧迫的危险,在此情况下小郭进行还击,应认定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单位财产权利和自身人身权利的正当防卫行为。

虽然小郭并未先采取报警等其他阻止措施,但在当时紧急情况下,不能对防卫行为作出过高要求和严苛限制。小郭的身材比叶某更加强壮一些,攻击强度也大于叶某,但并不影响正当防卫行为性质,对不法侵害人不能以“你弱你有理”来模糊是非,对防卫人不能苛求精准控制攻击强度,防卫手段强度如果不大于不法侵害,无法起到防卫作用。而且,叶某在小郭反击过程中一直在反抗,并未放弃不法侵害。小郭的防卫行为在手段强度上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措施造成叶某轻伤二级,相对于保护的合法权益而言,尚不属造成重大损害,依法不属于防卫过当。据此,该院认为小郭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依法予以不起诉。

日前,长宁区检察院建议小郭所属单位对其予以表彰奖励。(荣思嘉)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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