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院探院校嵩明法院与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签订“事务性法官助理”人才培养合作协议,嵩明索事式双方将以院校合作方式,县法新模探索司法辅助人员改革的法官新路径,通过遴选法学院在校优秀学生,助理集中时间到法院担任“事务性法官助理”跟班实训,合作在法官和教师的培养双重培养指导下,锻炼和提高学生的云南院探院校法学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和综合素质。嵩明索事式
嵩明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县法新模“事务性法官助理”院校合作模式,法官是助理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一项有益探索和尝试,由法官助理处理事务性工作,合作有助于法官更加专注于审判,培养确保司法责任制落实,云南院探院校而助理参与案件调解,也有利于推动多元解纷机制的建立完善。
院校合作后,通过深度参与审判执行程序性工作,有助于推动法律专业人才培养。
云南网记者 李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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