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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积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娱乐] 时间:2024-04-19 23:48:1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8次

  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文|薛思雅

人口、评论生育问题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积极必须多方合力,构建让育龄人群真正感受到“友好”,生育想生又敢生。友好

今年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型社2022年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0‰。评论人口的积极负增长让生育问题成为“两会”代表热议的话题。要提高育龄人群的构建生育意愿,让年轻人想生又敢生,生育就要积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友好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型社首先,评论应当加强对生育的积极经济支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构建高昂的生育成本已成为当代年轻人不敢生的首要原因。要探索对生育、养育相对友好的补贴和税收制度。对生育子女的家庭分类进行现金补贴;孕产期或哺乳期女性收入、未成年子女接受职业教育或高等教育的费用可列入个税免征范围;可以建立多样化税收奖励机制,对保障孕哺育的相关行业或企业进行税收优惠。在医疗开支方面,应当将生育辅助技术、无痛、导乐、产康等广泛纳入医保或生育保险,释放更多生育潜能。“生”只是一个环节,“育”才是真正经济压力的开始。教育支出包括早教、托育,与基础教育相关的学区房、课外班,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支出环环相扣,成为家庭资源无限投放的无底洞。因此,应当继续进行教育改革,推动普惠性学前教育向普惠性托幼延伸,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减轻城市家庭学区房负担、乡村家庭被迫送子女进城读书的压力,进一步落实和优化“双减”政策,真正减轻家庭的教育负担。

其次,应当构建生育友好的职业环境。女性在生育活动中的地位举足轻重,而生育活动对职场女性就业工作、经济收入、职务晋升不甚友好,这成为她们不敢生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充分关注职业女性在孕哺育过程中的问题和需求,保障其权益,为其提供便利。国家应当尽快修法,健全和完善对职业女性在孕哺育期间的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杜绝因孕哺育导致的就业歧视、晋升歧视等;建立更合理的产假、育儿假制度,可以将目前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合并延长,由夫妻双方共享,并强制要求男性至少休1/2的假期,促进平等就业;适当增加用人单位相关的违法成本。同时加强监督,促进执行,让女性劳动权益保障落到实处。用人单位、写字楼等应当普及母婴室,作为必要的基础设施;可以开展短期的日托服务;提供相关的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孕哺育期间的职场女性纾解情绪;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提供居家远程办公的选择,让女性能够更好地兼顾事业和家庭。

最后,应当在全社会普及生育友好的理念。年轻人想生不敢生,不仅因为实际的困难,也因为心理上的焦虑。孕哺育过程的疼痛、对养育子女的本领恐慌、男性责任的缺位、生育困难的舆论环境等,都加重了年轻人的焦虑感。这就需要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在全社会营造生育友好的氛围。一方面要加强孕哺育的宣传教育,健全教育体系中的生育教育部分,让年轻人能够充分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从心理上克服恐慌和焦虑。另一方面要注重生育文化的构建,大力宣传生育价值,破除年轻人从“成本—效益”的功利角度看待生育的思想,强调中华文化中“亲亲”观念,重塑家庭价值观;特别是要倡导家庭生活中的性别中立,鼓励男性承担更多家务劳动和参与子女抚育,更加关爱女性在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心理健康问题,让家庭成员重新认识女性生育、子女抚育和家务劳动对家庭发展的重要价值。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任重而道远,财政投入、经济支持最为基础,改善职业环境最为困难,普及生育友好理念最为漫长。但人口、生育问题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多方合力,让育龄人群真正感受到“友好”。

(作者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讲师)

(《小康》·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本文刊登于《小康》2023年4月上旬刊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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