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典”可依丨“房子不归我,我还能住吗?”

[热点] 时间:2024-04-19 03:33:1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94次

原标题:有“典”可依丨“房子不归我,典我还能住吗?”

阅读提示: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有可依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 “社会生活的归还百科全书”。2022年5月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大河网特推出《有“典”可依》系列报道,有可依丨通过案例+专家解读的归还形式,让更多网友了解这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典“基础之法”。

央行报告显示,有可依丨中国家庭70%的归还财富是房产,一套房子对于我们到底有多重要?年轻时努力奋斗攒钱买房,典到老了还能为自己提供保障吗?今年4月,有可依丨河南第一个《居住权登记操作规程(试行)》制定印发,归还切实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的典合法权益。

案例:妻子将房产赠与弟弟,有可依丨丈夫还能居住吗?

妻子生前立下遗嘱,归还婚前的房子赠与妻弟,但许诺丈夫仍可居住。不久后,妻弟将房子挂网上售卖,丈夫可否申请居住权强制执行?

市民李先生与许女士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患病的许女士立下遗嘱,表示自己过世后,将她和李先生居住的房屋(婚前购买)赠与其弟许先生,但李先生再婚之前仍可居住其中。许女士病逝后,李先生与许先生便因许女士留下的房屋对簿公堂,法院判决该房屋归许先生所有,李先生拥有该房屋的居住使用权。

目前,该居住权登记已按规定办理完毕。这是《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全国首例居住权执行案件。

民法典这样规定:居住权的设定将房屋的居住权和所有权分开

“居住权的诞生,对保障特定弱势群体‘居者有其屋’具有重要意义,也为‘以房养老’提供了极大可能。”河南六齐律师事务所的于凤娟律师告诉记者。

于凤娟律师表示,居住权是《民法典》新设立的一种权利,是自然人依据合同或遗嘱而取得的,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房屋上,为满足生活居住需要所设立的一种享有占有、使用权能的用益物权。

“居住权的设定将房屋的居住权和所有权分开,充分满足‘房子不归我,但我却能住’的诉求,兼具稳定性和灵活性,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房屋效用。”于丽娟说,居住权设立后,居住权人在权利生效期间,即便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居住权也不受影响。“所以即便许女士病逝后,在李先生没有再婚的情况下,他仍然可以居住在这间房子里。”

“这项权利不仅可以在亲属间设立,也可以在没有亲缘关系的个体间进行。”于凤娟说,即使房东许先生把房子卖了或者抵押,拥有居住权的住户李先生也能安心居住,不必担心自己被驱逐出去。

律师提醒:先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要提醒大家的是,居住权在设立和使用中也存在诸多限制。”于凤娟表示,设立居住权,首先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今年4月,河南第一个《居住权登记操作规程(试行)》制定印发,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依法开展居住权登记。

此外,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期间,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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