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15名村民阻挠公路施工打砸车辆获刑

[百科] 时间:2024-03-29 16:15:0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55次

15名被告人接受宣判

被告人王玉发:“我不服判决,云南我要上诉!昭通砸车”

聚众阻挠公路施工15人获刑

对一审判决不服,名村民阻刘顺清等4人要上诉

  昨日下午3时许,施辆获昭通市昭阳区南通道“1102”阻止施工事件中的工打15名被告人,由昭阳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刘顺清、云南王玉发、昭通砸车贾友元、名村民阻刘关波4人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施辆获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工打分别被判处4至13年不等的云南有期徒刑,另外11人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昭通砸车判处2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缓刑3年以上处罚。名村民阻一审宣判后,施辆获刘顺清等4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要求上诉,工打其余被告人则表示服从判决。

“南通道”施工被阻碍

  昨日,昭阳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地100多名群众,旁听了此案的宣判。

  昭阳区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昭阳区政府决定将凤凰社区第1至第7居民小组的集体土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用于建设“南通道工程”。但因为4名被告人和其他群众的百般阻挠,该工程进展缓慢,甚至一度被迫停工。

  2009年2月15日,昭阳区政府、昭通市国土资源局昭阳分局依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分别作出了《关于征收南通道片区土地的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同年4月至7月,昭阳区财政局凤凰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将征地补偿款分批拨付给了凤凰社区被征土地的居民小组。刘顺清、王玉发、贾友元等8人以征地费用低、拆迁安置方案不合理、要求恢复原来被免职的村民小组长职务等为由,到昭阳区委、区政府上访。

  对此,凤凰街道办事处相关领导和社区干部针对其要求作了解答,同时做刘顺清等人的思想工作,希望其理解、支持南通道工程建设,但几人不满意这样的答复,又到北京上访。

  去年9月底,刘顺清等8人煽动村民,来到南通道工程施工工地进行蹲守并阻碍施工。此后,8人多次聚集商议如何提高村民阻工情绪、发动村民捐款以及怎样引起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等事宜,并在施工现场采取停放棺木、悬挂标语、播放歌曲等“特别引人注目”的方式阻碍施工。

带人打砸烧触犯法律

  去年11月1日,也就是案发前一天,刘顺清、王玉发、贾友元得知昭阳区政府相关部门将于次日恢复南通道工程施工的消息后,于当晚将陈友云、高天安等人召集到王玉发家商议对策,让参会人员转告村民,要求每家须有一人携带板锄、钉耙、镰刀等农具到南通道工程现场。

  次日下午,刘顺清等人先后赶到南通道工程的施工现场。当昭阳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乘车到达现场,准备向村民做说服、疏导工作,以恢复工程施工时,被煽动起来的村民立即冲过来阻挠,现场秩序随即失控,致使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开展工作,贾友元又在现场煽动、指挥群众,带头打人砸车,用板锄、钉耙等工具围攻现场工作人员。刘关波、廖某某(属17岁未成年人)等人对停放于路边的车辆进行打、砸、烧等,并损坏消防设施,阻挠消防人员灭火,最终致使昭阳区政府相关部门停放于路旁的51辆各型汽车被毁损或焚烧,周开友、曾利华等13名工作人员不同程度被打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8万余元。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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