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加快工业发展若干规定(2021年修订)》已施行 有效期五年

[综合] 时间:2024-04-26 13:08:3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02次

原标题:《海口市加快工业发展若干规定(2021年修订)》已施行 有效期五年

新海南客户端、海口南海网、市加南国都市报2月25日消息(记者 党朝峰)记者从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获悉,快工为充分发挥海南自贸港政策优势,业发已施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转型升级,干规促进产业集聚,定年实现海口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修订行有效期《海口市加快工业发展若干规定(2021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定”)已于今年年初开始施行,海口有效期五年。市加

《规定》将重点支持以生物医药、快工医疗器械、业发已施新能源汽车、干规机电电子、定年全生物降解新材料等为主的修订行有效期低碳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海口

表彰“海口工业年度十佳企业”。对年度工业总产值达到 1 亿元、研发总投入不低于1000 万元、工业总产值增幅正增长且不低于上年度全市工业平均增幅并实现盈利的企业进行考评,依据企业考核年度的内部研发投入、研发总投入、研发总投入占企业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重、工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增速、入库税金六项指标的排名顺序,按 2:1:2:2:1:2 的权重进行综合排序,取前10名企业予以奖励,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授予“年度工业先进企业”称号,并给予每家企业 10 万元奖励。

对新建工业企业给予研发扶持。新注册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 1 亿(含)以上的,在项目投产之日起 3 年内,每年按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给予企业奖励,最多不超过企业当年工业总产值的3%。

企业成长奖励。企业当年实现盈利,产值超过2000 万元,研发投入超过 500 万元,按当年产值超过近三年峰值增量部分的 2%(医药企业按3%)给予企业成长奖励,企业成长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研发投入的总额。

企业生产规模上台阶奖。对年度工业总产值首次分别达到 5 亿元、10 亿元、20 亿元、30 亿元、50亿元、80 亿元、100 亿元的企业,当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60 万元、120 万元、180 万元、300 万元、480万元、600 万元。

在实施转型升级战略、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对工业企业运输支出给予补贴、加大医药产业扶持力度方面,《规定》也有了明确的要求。

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经济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重大工业投资项目、重大兼并重组项目及在短时期内能实现超常发展的工业企业,经市政府同意后,实行“一企一策”,签订协议给予扶持。同一企业符合规定和市政府其他相关规定多项扶持奖励政策的,企业可按“就高就宽”原则择一申请。

此外,《海口市加快工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中提到,申请《规定》优惠扶持政策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如扶持资金的年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未因违规被食药监管部门处罚而停产整顿;兑现资金时未被列入征信黑名单;企业未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党朝峰)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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