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华润中心二期东悦府违规售房 被立案调查面临75万元罚款

[休闲] 时间:2024-04-24 03:38:3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14次

原标题:海口华润中心二期东悦府违规售房 被立案调查面临75万元罚款

新海南客户端、海口华润南海网、中心南国都市报1月8日消息(记者 姜飞 实习生 郑鑫)1月8日,期东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的悦府元罚行政处罚信息中获悉,华润置地开发(海南)有限公司在销售海口华润中心二期东悦府D栋商品房时,违规未按规定对所售房源的售房层高、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被立共有建筑面积等内容进行公示被立案调查,面临75万元处罚。案调

据了解,查面2020年9月1日,临万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海口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海口华润来到海口市龙华区金贸东路5号华润营销中心检查,中心现场检查发现开发商华润置地开发(海南)有限公司在销售海口华润中心二期东悦府D栋商品房时,期东未按《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相关规定对所售房源的悦府元罚层高、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违规共有建筑面积、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执法人员当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2020年8月22日,华润置地开发(海南)有限公司在海口市龙华区金贸东路5号华润营销中心销售海口华润中心二期东悦府D栋商品房,共销售C1户型房号201-2601共25套、A1户型房号202-2602共25套、C2户型房号203-2603共25套、C1户型房号205-2605共25套、A1户型房号206-2606共25套、C2户型房号207-2607共25套,以上共计150套商品房。当日150套商品房全部销售完毕。

执法人员查实,房屋销售期间,华润置地开发(海南)有限公司通过在该营销中心现场设置的《海口华润中心二期东悦府D栋销控表》对商品房价格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有户型、建筑面积、楼层、房号、单价、总价等内容,但未对所售房源的层高、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

2020年12月1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华润置地开发(海南)有限公司送达了海市监处听[2020]31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举行听证的权利。

据了解,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华润置地开发(海南)有限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及举行听证。

综上所述,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华润置地开发(海南)有限公司销售海口华润中心二期东悦府D栋,未依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七条“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并标示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第十条“商品房经营者应当明确标示以下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因素......(三)当期销售的房源情况以及每套商品房的销售状态、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相关规定对所售房源的层高、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违反了我国《价格法》第13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之规定,构成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另据了解,当事人违法行为发生在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响应期间,执法人员认为应依法从重处罚。

2021年1月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拟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75万元的行政处罚。(姜飞 郑鑫)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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