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销售禁用农药 三亚一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焦点] 时间:2024-04-19 18:12:0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93次

原标题:擅自销售禁用农药 三亚一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邹某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擅自销售禁用农药,擅自涉嫌非法经营案判决了。销售刑年日前,禁用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农药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亚男并处罚金3万元,被判追缴违法所得3万元上缴国库。期徒

今年3月,擅自三亚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销售刑年检测中心、禁用三亚市公安局等部门对崖州区、农药天涯区等部分芒果基地实地检查发现,亚男有的被判基地有使用过疑似“蓟马药”(系海南省禁用农药)的农药袋。检查人员在基地周围、期徒住房及仓库开展地毯式搜查,擅自并在房屋后面废品堆里找到一些疑似“蓟马药”的农药。随后,三亚警方顺藤摸瓜,抓获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擅自销售禁用农药的邹某。

据了解,2018年1月开始,邹某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江苏某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含乙酰甲胺磷的农药“蓟马药”,在三亚市海棠区非法销售获利。经查明,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邹某销售给彭某强等人含乙酰甲胺磷的农药非法经营额共计55万余元,获利3万元。

今年8月17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邹某涉嫌非法经营案进行公开审理。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农业农村局及种植户、农药经销商等20余人到庭旁听。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邹某违反国家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销售农药,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邹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作案1部手机没收上缴国库,违法所得3万元追缴,上缴国库。(记者 利声富)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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