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高速公路当练车场?无证和“交非驾”并罚!

[探索] 时间:2024-04-27 08:50:1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54次

原标题:拿高速公路当练车场?无证和“交非驾”并罚!交非驾

夏季是拿高考驾照、练车的当练车黄金时期,可随之而来的场无,有不少学员在非驾校场地练车的证和情况也在增多。近日,并罚吉林高速公安民警就在高速公路上查获一学员将高速公路当作练车场。交非驾

6月25日中午,拿高吉林高速公安吉林分局五大队民警在吉林南收费站执勤时,当练车发现有辆小型轿车停在收费站内广场后驾驶员下车与副驾驶交换位置。场无当该车驶出收费站民警对车辆检查询问副驾驶是证和否有驾驶证时,副驾驶刘某立刻说没开过车,并罚驾驶员张某也坚称从辽宁到吉林一直是交非驾自己在驾驶没换过人。

民警通过调取内广场监控并向两名当事人播放视频,拿高在证据面前刘某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当练车张某承认了将车在路上借给刘某练练手的行为。

无证人员刘某称,自己马上要考科目三了,与张某是朋友关系,从辽宁返回吉林的途中眼看高速车流量不大,朋友张某过于劳累,自己也想练练手,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二人在服务区交换了位置,眼看要驶离高速,看见有交警顿时心里就慌了,抓紧下车再次交换位置并商议好坚决不承认,但是在高清监控视频下只能承认二人的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将车交于无证驾驶的驾驶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处以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驾驶证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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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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