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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三减”“三加”措施

[热点] 时间:2024-05-03 02:21:3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99次
中评社北京7月23日电/据新华社报道,三减记者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广州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22日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出台若干措施》,明确将社会组织纳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加措扶持范围,支持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三减  若干措施提出了“三减”“三加”措施,广州明确了针对广州社会组织在市属国有企业场地租金、出台单位“五险一金”及税费缴纳等方面的加措减负政策,并规定了社会组织在享受金融支持、三减就业稳岗以及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引导方面的广州激励措施。  减轻租金负担。出台对社会组织承租广州市属、加措区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用于办公或从事社会服务的三减,免收2020年2、广州3月份的出台物业租金;对已经收取当期租金的,可顺延至下一个租金缴纳周期执行。同等享受中小微企业视疫情情况减半收取4、5月份物业租金的政策。免收和减收的租金在国企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视作利润。  减轻“五险一金”负担。2020年2月至6月,减半征收在穗社会组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  减轻税费负担。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社会组织,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根据社会组织申请,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社会组织贷款本金,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付息可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并免收罚息。对于上述社会组织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贷款,引导商业银行按照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社会组织征信记录。  加大稳岗支持。对社会组织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各部门新增公共服务支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的部分,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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