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告新规9月1日起施行 付费搜索被视为“广告”

[娱乐] 时间:2024-05-01 18:54:3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72次

  备受争议的广告互联网广告,特别是网络医药类网上广告终于迎来新规——国家工商总局8日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9月1日起施行。广告其中首度将互联网付费搜索视为广告,新规行付明确指出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月日

  付费搜索应标明是起施“广告”

  几个月前的“魏则西事件”,将百度付费搜索推到刀口浪尖上。费搜百度推广信息是索被视否属广告?应不应该接受广告法监管?当时在国内闹得沸沸扬扬。

  此次《办法》明确将“推销商品或服务付费搜索广告”列入5项互联网商业广告之一。广告“付费搜索”首次列入其中,网络这意味着,广告百度推广内容被列入广告范围。新规行付

  另外,月日该《办法》第七条指出,起施互联网广告应具有可识别性,费搜应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清楚辨明,强调“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办法》还规定,付费搜索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未明显区分、不具有可识别性的,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将对广告主处10万元以下罚款。

  弹窗广告应确保一键关闭

  网上看电影、看小说正起劲,突然弹出跳窗广告,影响用户体验。

  该《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广告链接。

  弹窗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或者未经允许发送电子邮件附加广告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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