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式辞职”的典型!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原副行长陈枫被“双开”

[娱乐] 时间:2024-03-28 19:43:3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45次
中国基金报记者  忆山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逃逸因严重违纪违法,式辞双开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原党委委员、职的中国副行长陈枫被“双开”。典型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银行吉林省纪委监委指出,黑龙陈枫是江分“逃逸式辞职”的典型,是行原国有金融企业领导干部以贷谋私、风腐一体的副行枫被典型,性质严重,长陈影响恶劣。逃逸

  “逃逸式辞职”的式辞双开典型

  陈枫被“双开”

  7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职的中国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典型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银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吉林省监委对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陈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枫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高档宴请;违反组织原则,苦心钻营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晋升,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意识淡漠,大肆套取公款占为己有,违规在下级单位报销个人费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顾银行资金安全,违规干预企业授信审批;贪欲膨胀,将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法发放贷款,给国有资产造成巨额损失。

  陈枫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为逃避纪法惩处谋划离职,是“逃逸式辞职”的典型,是国有金融企业领导干部以贷谋私、风腐一体的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陈枫开除党籍、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吉林省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年内中行多位高管落马

  今年以来,中国银行已有多名高管落马。

  1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陈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吉林省监委监察调查。成为2023年首位被查的金融机构高管。

  此后,中国银行永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汪学军于3月3日被查;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原首席业务经理何方恩于1月6日被开除党籍;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建宏于3月15日被查;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高宗胜于3月24日被查;中国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于3月31日被查;中国银行淮安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陈亦军于6月4日被查;中国银行张掖分行公司业务部原主任李尚炜、原副主任陈镭于6月8日被查;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毛俊平于6月10日被查;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东向于6月24日被查。

  前述高管中,中国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级别最高,他也是中共二十大后首个落马的中管金融企业“一把手”。

  此外,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6月15日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会同中国银行党委探索建立不良授信风险背后腐败问题线索摸排机制,增强发现问题精准度,深挖实查信贷领域腐败问题。

  截至目前,全系统累计摸排重点项目622个,已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28人。对摸排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等问题,风腐一体纠治,已综合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处理77人。同时,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推动57个不良授信项目实现清收挽损2.33亿元,收缴违纪违法所得1531万元,督促建立健全制度机制74项。

责任编辑:张文

(责任编辑:探索)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